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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時,楚悉突然走出來,樊憶川一愣,說,挺巧的啊。楚悉抬起拿著手機的右手,說,這兒安靜,適合打電話。也適合說悄悄話。
我們三人往兩個方向離開,我和樊憶川都開了車,按理說最合適的安排是我坐樊憶川的車回他家,楚悉把我的車開走。
然而楚悉不會開車,這給了我一個理直氣壯的藉口。我故意擺出嫌他麻煩的模樣,腳步拖拖踏踏,很不情願地往我的車旁走,見他還站在樊憶川身旁沒動,我用食指勾著車鑰匙在空中甩著,喊道,走啊。楚悉看了我一眼,沒接話,跟樊憶川說了句有時間一起爬山後朝我小跑過來,坐上了副駕駛。
啟動車子,我故意用責備的語氣說,都怪你,連車都不會開,還得我送你回家,麻煩死了。他說,可以叫代駕。絕對不可能,我說,這車子是我的心肝寶貝,誰家的心肝寶貝能隨便給別人摸的?我打車也行,楚悉說。我立刻想到如何反駁。計程車只能停到西門,拖倆大箱子走回家累不死你。話音剛落就傳來楚悉小聲的笑,我意識到他是故意的。但這回我決定放過他,畢竟在機場我已經贏了一個回合。
第3章
我對自己的自私向來坦蕩,改不掉,也沒有改掉的計劃。有人欠了我很多東西,好比把好端端的水泥地面挖出個大坑。憑什麼呢,刨除我以外的所有路面都嶄新堅硬,只有我承受這些。我不需要如此對待我的人來彌補我,如果這個罪魁禍首願意彎下腰拿起鐵鍬來填平我的缺陷,他當初就不可能挖開這個坑,除非哪天雷劈了他,劈得他腦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而坑還是要填的,我一輩子註定了要執著於此。我抓住了誰,誰就得肩負起這個任務。
曾經我任這個坑敞開懷抱面對陰晴不定的天空。大太陽時曝曬脫皮,大風天時揚塵四起,陣雨來臨土攪成泥巴,我會把這些髒東西往臉上抹,為的就是誰來看我一眼。
可是路太寬了,誰會專門跑來在意我。他們都走在平整的路面上,好事者頂多從我這個坑上一躍而過,展示給我他們沒什麼好看的襠部。可是楚悉卻停了下來,他低頭看向我,一張臉把我望向天空的視口賭住。來一天就算了,他竟然每天都來。他活該,我不抓住他還能抓住誰?
高二的時候我和人打了一架,打架實在沒什麼值得說道的,這不是多麼稀奇的事情,對我的老師來說更是家常便飯了。我打掉了對方的一顆門牙,對方將我的小臂弄骨折了。班主任聞訊趕來,看到我之後很明顯地翻了個白眼,把我們倆拖到辦公室。為了什麼打架我早就不記得了,留在我記憶里無法褪色的是後來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