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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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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哭多了,就沒有用了。

對方會厭煩。

可鄭漫不能接受自己的糖,還要分給別人一口。

他眼看著爸爸媽媽把自己的糖分出一些給鄭風蘀。

然後又哄他,說弟弟只有一點點,你有這麼多,所以再給他一點點好不好?

然後一點又一點,從他這裡,把他的糖分走。

鄭漫已經失去過一次自己的專屬糖果了。

他不能接受自己再次被人分走糖果。

所以不准季凜有其他朋友。

不准對任何人,向對他這樣。

我不要去討誰的糖,我要讓他只能把糖給我一個人。

我要讓別人碰都別想碰我的這顆糖。

同樣的,他可以把自己完整的糖果,送給季凜。

我不白拿。

這是等價交換。

鄭漫跟自己說。

他使自己理性的去思考,去計算。

算得很清楚。

這樣很公平。

不是嗎?

直到他意識到自己的性取向,才猛地回神。

這不對。

至少不該。

他不停地給自己看同性戀的痛苦後果,跟自己說,不可以。

不可以這樣。

也不該親近季凜。

「難道你想讓他也成為這些痛苦的人之一嗎?」

還是說,就讓自己一個人痛苦?

可憑什麼呢?

為什麼就得讓他一個人那麼苦呢?

鄭漫不甘心。

所以兩全其美的辦法,是離他遠一點。

如果非要喜歡男人,別喜歡季凜。

別碰他。

可人如果真的能控制住自己的心就好了。

哪怕一開始就做過心理預警,該喜歡,還是喜歡上了。

喜歡得無可救藥。

喜歡到,見到他與任何人親近,都像是眼裡揉進了沙子。

一點也不能忍受。

他努力維持著自己表面的平靜,在夢裡卻一次又一次的朝著季凜身邊的人怒吼,聲嘶力竭,狼狽又無力:「離他遠一點!他是我的!」

但季凜不是他的。

他們只是朋友。

他以後會有喜歡的人,會跟別人組成家庭,做親密的事,生兒育女。

他會成為別人的家人。

比「朋友」要親密無數倍的家人。

他甚至不可能只有一個朋友。

鄭漫只是季凜的一個最要好的朋友。

小時候使的計,長大後就不好使了。

同齡人不再是一兩句話就會笨到什麼都信的笨小孩,他們會有自己的判斷,自己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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