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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絕望離開……攻強勢追妻。
這……太狗血了!
不過也確實是盛明繹他爸能幹出來的事。
一路狂奔到別墅門口,顧朝熙累得氣喘吁吁。他正要開門,又突然慌了。
他不自覺地腦補了接下來的劇情,擔心自己一開門就會看到凌亂的衣服,交纏的身影……
不管了。
他快速輸入密碼。
大門打開,坐在沙發上的女人回過頭。
她穿著酒紅色連衣裙,塗著暗紅色口紅,頭髮燙成大波浪,雙耳戴著大圈圈耳環,纖纖玉手端著一杯水,坐姿端正,很有氣質,顏值高得像大明星。
而盛明繹,醉得像條狗似的躺沙發上。
還好,衣服沒被脫。
顧朝熙鬆了口氣,馬上先發制人。
「你是誰?怎麼會在我家?」
女人從容應對:「你又是誰?怎麼會來我家?」
「我是他男朋友。」顧朝熙走過去,晃了晃盛明繹,企圖把人叫醒,但這傢伙卻睡得豬一樣。
「我是他女朋友。」女人說,「他喝醉了,我剛把他從路邊大排檔撿回來。還好他有女朋友,不然就那樣在外面喝醉,有可能醒來就被賣到非洲了吧?」
顧朝熙聽出她是在嘲諷自己不管盛明繹。
他有點理虧,但他不能輸。
「我本來打算送走同事後叫個車回來接他的,但沒想到居然有人趁機撿走別人的男朋友。」他在盛明繹躺著的沙發上坐下,傾身抽了兩張紙巾,給他擦額頭上的汗。
女人翹著腿,高跟鞋輕輕晃動:「你怎麼證明你是他男朋友呢?」
顧朝熙抬頭四處看了看,喊了一聲:「赫爾墨斯——」
那隻金毛馬上從樓上下來,興奮地撲到他腿上,大尾巴搖個不停。
顧朝熙摸摸它的頭,給了女人一個眼神。
他的意思很明顯,看吧,這狗這麼親近我,說明我真的是這個家的主人。
對方卻微微一笑,然後也喊了赫爾墨斯一聲,這狗瞬間轉頭向她走去,熱情地蹭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