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0章 偷與盜(1/2)
小偷說他將東西賣給了一個男人,但是這個男人,他並不認識。
這話丁凡能相信他嗎?
或許換個人對這話並不覺得有什麼問題,誰也不會規定,買東西還要了解一下買貨的人。
但丁凡看著這個小偷的雙眼,死死看了很長時間,突然伸手按在了他的額頭上,直視著他的瞳孔,似乎能從他的眼睛裡面看到什麼東西。
「是個小胖子,走路一瘸一拐的,算是有點特點!」丁凡說話的聲音十分平穩,甚至平穩的都有點叫人昏昏欲睡了。
但他的話卻傳到小偷的耳朵裡面,可將他嚇的夠嗆。
因為就在丁凡問起買東西的人是誰的功夫,他腦子裡面真的想起了過來買東西的那個胖子。
這個人他確實不太熟悉,甚至他來的時候也十分小心,但他走路的姿勢,以及身材特點,他還是能看出來的。
而這些他都沒有說,可丁凡似乎從他的眼中已經看出來了,這想想也真是夠嚇人的。
其實這不過是丁凡用了一點心理暗示的手段,隨後就放開了按在他頭上的手掌,冷靜的後退幾步,聲音變得有些清冷起來:「你或許不知道他是誰,但他跟你已經不是第一次交易了對吧!」
丁凡手上抓到的小偷,沒有一千也有八百了,對這幫人他比誰都熟悉。
而且不只是知道他們有什麼手段,甚至還知道他們手上的東西,一般不會私自出售,大部分都會聯繫一些中間商,通過他們的手,轉手將當地得手的賊贓轉送到其他的城市散掉。
這樣一來,他們到手的賊贓價格必然會比原價低上三到四成,不過這樣做還是相對安全一些的,大部分的小偷也比較認可這種做法。
中間商有錢賺,而他們這些做一線的小偷也能安全一些,屬於是互惠互利,很多地方都會延續這樣的一個傳統。
但現在的小偷未必就會喜歡這種做法,更願意將手裡的東西,單獨出手,不管賣多少錢,最後這些錢都是屬於他們自己的。
按照他們的說法,這都是勞動所得。
早年間的街頭扒手,那都是坊間的手段,也算是下九流中的一門手藝,流傳到現在不管是不是違法,至少也算是一個手藝。
古代的時候,這幫坊間的小偷基本上都是在冊的,也就是說,小偷都是有執照的。
偷了東西,總要出手,一般的當鋪是不收的,因為東西來歷不明,只有晚上才開門的地下 錢 莊才會收下這些扒手的東西,換成現錢給他們。
不過這些地 下 錢 莊也不是白給錢,東西收下了,只給五成的錢,三個月之內東西不出事,扯不上人命官司,小偷還能在來拿一次錢。
要是東西真的跟什麼人命官司扯上了,錢莊也不會將你的錢追回來,但一定會將小偷拱手推出去。
至於給小偷拿走的錢,錢莊也不會要了,算是結個善緣,能活著從裡面出來,也不會在找錢莊的麻煩,畢竟這是行規,今後依舊還會合作。
而下面的這些蠅營狗苟,大部分都是那些捕頭心知肚明的。
畢竟古代不是現代,很多案子想要查明不是見短時間的事情,但上面的官員不會給你太多的時間,技術手段也跟不上,很多時候都要一口這些走街串巷的賊偷提供一些消息。
所以早年間的這些扒手,也算是一門手藝,在民間也自有生存之道。
可惜時代在發展,這些扒手現在的日子已經比不上以前了,那些老一代人留下的規矩本事也漸漸的失傳了。
雖然現在的一些在賊頭依舊跟那些地 下 錢 莊有所往來,可也遠遠比不上當年了,很多新一代的扒手,根本就不講究這些規矩。
溜門撬鎖更是不講究,丁凡當年抓追查的一個案子,特意找了一個老賊頭兒幫忙,結果老爺子看了一眼現場的痕跡,當場就罵了起來。
無奈的嘆氣,說現在的小偷只能稱為偷,配不上這個『盜』字!
說實在的,在認識那個老頭之前,丁凡也不明白,一個偷一個盜,究竟有什麼區別。
後來經過那個老爺子說完之後,丁凡沉思了很長時間。
或許準確的說法,就是小偷沒有原則,也沒有規矩,偷東西只是為了求財,毫無準則可言。
而那些所謂的盜賊,就是行偷竊的事實,同時也有一定的原則底線。
說起來或許覺得這個說法有些可笑,都是偷東西,還講什麼原則,那不是給自己臉上貼金嗎?
事實上,這還真不一定。
那老爺子之前盜過一戶人家,跟在這家人門外踩過點,沒進門就知道這家人有多少錢,撬鎖不留痕跡,更不破壞東西,打壞了任何一點東西,分文不取轉身就走,這是他們的行規。
那一次他帶著五個人去了這戶人家,輕而易舉的點出了幾個位置,說這些地方有錢,手下在房間裡面沒用三分鐘就將錢都找了出來。
但這些錢,老爺子沒有全部帶走,而是帶走了一半,叫人先退出去,他最後才離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