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12章 約戰(2/2)
「丁,丁子,我那麼大的產業,損失點沒什麼X事,大不了換個地方再來嘛,對了,你別太天真了,槍的事你沒有把柄的,都是獵槍,你們局裡也管不著。」孟三說。
他這麼一說,丁凡心裡吃了一驚,剛才他思考的幾個事中,就有這個槍的事,現在這有些恍然大悟了,這種山城周圍都是一望無際的大山,山里毒蛇猛獸多得是,老百姓有獵槍附屬合法事情,局裡似乎從來沒管過。
思忖片刻,丁凡冷笑著說:
「槍可以是合法的,可你就算是個筷子,對著公安民警的腦袋了,那也是兇器不是嗎,槍比筷子殺傷力大,我相信法院審判時也不會和筷子一樣吧,這麼多人呢……」
見他咄咄逼人,一點沒有讓步的意思,孟三嘆了口氣,大有割肉的口氣說:「算了,哥們,我讓一步,你弄左龍吧,知道他什麼事吧。」
左龍,從他出現在這裡丁凡覺得這傢伙名字熟悉了,但當時一下子沒想起了,現在猛的一驚,暗道:「這不就是當初在興隆礦電影院害了大義指導員兒子理論的那個傢伙嗎,他是嫌疑人啊……」
可他馬上又轉念想起來了,現在抓他也沒什麼意義,那傢伙當時已經抓起來了,然後找人放了,是不是孟三把他撈出來的,那就不知道了。
幹警察的人都知道,重要嫌犯是堅決不能辦保釋的,一旦被保出來了,那就意味著這種人可以銷毀證據,和證人什麼的相互串供,再抓起來處理可能性不大了。
如此一來,孟三給丁凡的這個小卒子價值不是很大,但丁凡看向門口時,一下子想到了任傑沒來,他早就安排任傑這幾天調查孟三手下的東方巴黎夜總會的事呢,馬上就口氣緩和的說:「老孟,你能把他交出來也行,我怎麼的也得給他判兩年,能不能給他辦保外就是你的事了,這口氣我的出了。」
他提出的條件依然咄咄逼人,按說孟三說什麼也不會同意的,但想了想竟然走到他跟前,手輕輕拍了拍他的肩膀說:「小子,孟三的記錄讓你破了,這事出去別說,道上的規矩……」
孟三走了,看那推頭喪氣,一副不甘心的樣子,分明是被丁凡逼的了牆角處,不得不丟車保帥了。
像這種警匪之間的械鬥,或者更狠的槍戰,在那個特殊的年代,在這種偏遠的地方時有發生,但很多時候根本抓不住歹徒,因為人家背景深厚,直接跑路了事,人跑到外地躲一陣子,這邊再找人給平事,然後慢慢的就風平浪靜了,可孟三今天遇到的是丁凡,雙方實力相當,人家根本就不給他面子,擺出了一副死磕到底的架勢,孟三也只能讓步了。
丁凡下了樓,老遠就看到孟三他們的人正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劉大明對著他們遠去的背影,正在罵咧咧的說著:「一群小混子,有本事你白天來啊,還有那麼多人啊,我大明一個人就全給你們突突了,扔號子裡收拾死你們。」
他發他的牢騷,劉輝低著頭,冷冷的想著。
「大輝,行啊,今天的事我欠你的……」丁凡扶著劉輝的肩膀,客客氣氣的說。
「大哥,這些人不能小看了,手段夠毒的……」劉輝乾脆利索的說。
他一直在想著剛才的事呢,對方拿出第一把槍他能猜出來了,可關鍵時候又拿出一把來,他當時根本就沒想到,現在看來孟三這傢伙打架鬥狠是用腦子的。
其實,丁凡現在後背上還出汗出的冰涼冰涼的呢,他想的比劉輝更深了一層,今晚差一點就打的血流一地,死傷一片啊,好在孟三的想法是嚇唬住丁凡,而不是直接幹了他們,否則吃虧的肯定是他們三個人。
第二天上班時,他們三個簡單說了這件事,丁凡的意思是先不和局裡說,省得消息傳開了,這事就麻煩了:「晚上我去會會左龍去。」
他淡淡的說完,繼續翻看著一份材料,任傑擔憂的說:「去老虎林?那地方太大了,以前有老虎出沒過,當年還在那地方打過仗,咱們這點人手……」
他說的老虎林就在十八彎對面的呼鹿縣城西山腳下,是一片遮天蔽日的大樹林子,在裡面跑車也得跑十幾分鐘才能跑出去,占地面積有十幾平方公里,前些年出現過幾次東北虎,後來林業部門去勘查了好幾回了,現在老虎沒了,但在老百姓眼裡一直很神秘。
丁凡豈能沒覺察出孟三選地方上的狡猾,但安慰自己的說:「沒事,一片林子嘛,他找的地方是跟前的,咱容易一窩端了他,一樣的道理,就一個左龍,什麼狗屁少林拳,昨晚我沒看出他多厲害,這件事還和大義指導員的兒子有關……」
他決心已定,今晚必須好好會會這個左龍,還得把他繩之以法。
中午時分,有人給門衛送來了一封信,看上面的字體就知道是什麼人用左撇子寫的,大約意思是讓丁凡今晚七點多鐘到老虎林大路的第三路口見面,條件是絕對不能帶槍,而且是雙方都不能帶槍,誰要是帶了,那麼約定自然取消。
這個「約戰書」後面還寫了一段話,說的是你丁凡要是認慫也行,明天呼鹿縣很多人都會知道你是個軟蛋,所以說相信你會信守承諾的。
這天下午快要下班時,劉大明出去忙乎別的事了,任傑陪著丁凡倆人在辦公室不斷的分析問題,準備各種應急方案,到了後來,倆人還比划起來了擒拿格鬥實戰技術。
倆人你來我往的,出拳出腿,反關節什麼的都溫習了一邊,一直到華燈初上時才準備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