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四十五章 書記官(2/2)
有的負責縣官的筆錄,有的則是負責對整個案件的材料進行排版,還有的便是記錄罪犯以及原告的筆錄。
便是有著這些書記官的工作,最終整個案件才會形成檔案,等案件審理結束,並且破案之後,一整套材料便會發往檔案部門。
若是案件比較大型且重要,那檔案部門便會抄寫備份,原件則是要向上級匯報。
如果案件比較普通,便直接進行存檔,等以後若是有翻案的時候,則是取出來進行重新審理。
當王青楊來到案件審判現場之後,對於審案的見識亦是有了更為直接的感受。
在審判現場,只有跟案件有關的人員才能夠到場進行觀看,其餘閒雜人等,都不得入內。
這麼做也是為了給審案一個安靜的環境,不然的話,人多口雜之下,肯定會影響縣官的辦案情緒,同時也不便於書記官的記錄工作。
在審案之時,負責案件材料的書記官都會事先將材料整理備齊,呈交給縣官進行審閱,然後才是逐步的審理。
等審案之後,負責筆錄的書記官則是要將記錄的內容進行梳理簡化,整理成冊並交由縣官查看。
這一番活兒下來,一整天就這麼過去了,澄縣這樣的小縣城,每天都會有案件審理,因此整個官府上下,都是從早忙到晚。
雖說工作繁忙,不過這麼一番下來,王青楊又是學到了不少,對於整個官府的運轉,也有了大致的了解。
當然,這只不過是審案的流程,其中大部分的活都是書記官在弄,縣官只不過是負責統籌而已。
在審案之餘,縣官還有著其他的業務要忙,因此審案的主要工作人員,便是幾個書記官。
當然,自從當初王直微服出訪之後,對審案方面也做出了相應的改革,使得縣官這邊也有著專門的辦案人員進行輔助。
因此,整個案件下來,縣官只不過是按照審案的材料進行判決,只要證據確鑿,那案件將會很容易告破。
一旦遇到比較棘手的案件,那就是專業的辦案人員負責了,這樣的改革對於大宋各地的官府,亦是大大地提高了效率。
這樣的書記員干下來,王青楊也學到了很多辦案的技巧,以及見識了不少傷天害理的事情。
這也讓王青楊對於人性方面,進一步地加深了認識。
王青楊的成長,都被暗中保護的偵查局特派員給記錄了下來,他的一舉一動,每天都會形成一本台帳,直接送往總部。
等到江反明這邊接收到之後,便立即呈交於王直眼前,所有的皇子公主們都不例外。
當然,對於這麼多的孩子,王直自然沒有這麼多精力,他只重點觀察幾個看重的皇子,其餘的都是有江反明進行審閱,挑出比較典型的事情進行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