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五四章 眾籌(1/2)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這個事情陳明亮怎麼處理大概都是不對的。
要麼引起負面的示範效應,要麼被人說成為富不仁,不具同情心。
不過,他占住了理。
因為這所有的事情都跟陳明亮並沒有直接的厲害關係,只是因為房子是陳明亮的而倍受外界關注罷了。
做好公關,引導好輿論,事情不難處理。
家庭可憐並不是違法犯罪的藉口。
小劉還是被公關機關拘留了,即將面臨牢獄之災。
求陳明亮是沒有用的,陳明亮不是救世主。
他既幫助不了小劉,又幫助不了『無辜』購房客。
再說,後續的調查證明,就連購房客也沒有那麼無辜,超低價買房難道就不該多留一個心眼的嗎?
陳明亮唯一能夠做的,大概就是幫助一下這位身患重病的女人吧。
畢竟她還是一位年輕的媽媽。
但是陳明亮又不想直接出錢,這樣會感覺自己受到了脅迫一樣。
雖然花費的錢對於陳明亮來講可能不算多,但是陳明亮心裡不痛快呀,這有點道德綁架的意思。
不過,也不能就此撒手不管吧。
很快,陳明亮相出了新辦法:成立一個網絡眾籌平台,專門用於慈善捐助的,還可以牽手紅十字會一起來搞。
陳明亮提出,我們可以建設一個網站,在申請頁面可以按照引導進行填寫:包括目標金額、籌款標題、求助說明等信息。
「其中要注意儘量把籌款信息寫的詳細一些,包括用圖文展示,這樣有助于贈與人加強對這個求助項目的了解。
說明信息包括:你是誰,家住哪裡,患了什麼病,預計要花多少醫療費,還差多少錢等等。」
「籌款完成後,先進行一段時間的公示期,公示期間無異議,再將資金打款至求助人或患者帳戶。」
紅十字會的人服氣了,陳明亮提出的方法很具有可行性,他不光體育厲害,他的商業思維也真的強大,不服都不行。
在郭二美還沒有出現之前,紅十字會的公信力還是可以的。
尤其是08年大地震的時候紅十字會是出了不少力的,不能因為一個人就貶低一個組織,雖然這個組織黑暗腐敗的不止一個人。
網站很快成立了,小劉媳婦的事情也有人跟進,可以說這個插曲得到了圓滿解決。
置業公司接下來的另一件事就是漲房租了。
每年有十二個月,可以只收十個月或者九月的房租,總價可以不變,但是單價必須提上來。
做什麼事情還是隨行就市的好,占便宜是沒有盡頭的。
不過,也因為陳明亮的房子被賣這件事情,媒體也報導出來另外一個消息:陳明亮的名下竟然有900多套房子!
我擦,果真土豪啊。
注意,這些房子不是屬於陳明亮的公司,而是在陳明亮個人名下的。
雖然已經賣掉了一部分房子,但是還有900多套沒有賣掉的,只是放在置業公司名下進行管理而已。
這麼多房子光收租要收多少錢?
甚至,還有人問,陳明亮收到的租金有交過稅嗎?
當然是有的!
陳明亮在這一點上做的非常好,他從來沒有過偷稅漏稅的行為,甚至主動避稅做的都很少。
尤其是混跡娛樂圈之後,所有人的片酬還是其他各項支出,全部都是清清白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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