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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七四章 商業開發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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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員在不影響訓練比賽的情況下,是可以適當參加社會活動和商業活動的,這也是為了回報社會、增強為國家爭光的意識,對運動員的個人價值也是一種肯定。但前提一定是必須不能影響訓練比賽,要經過中心批准,並且一定要適度。

小王子為跳水事業做出了一些貢獻。但他作為公眾人物,應該對自己要求更嚴,時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小王子嚴重違反了國家體育總局的規定,違反了隊紀隊規,對跳水項目和隊伍的管理造成不良影響,對備戰奧運造成了負面影響,在社會上也造成了負面影響。我們覺得小王子不再適合留在國家隊。為了嚴格管理,嚴肅隊紀隊規,我們宣布不再保留跳水小王子國家隊隊員的資格。」

一石激起千層浪!

各個運動員噤若寒蟬。

田協是最大的運動協會,包括男子十項全能運動和女子七項全能運動在內一共有47項運動,家大業大,人多嘴雜。

看到泳協對跳水小王子處罰效果非常好,媒體也在批評小王子,連跳水皇后都及時認錯並改邪歸正,這極大的刺激了田管中心領導們的信心。

尤其是田徑隊還有了另外一名非常聽話的旗幟--110米欄的劉飛人。

是時候給陳明亮一點教訓了。

會議室,會長坐在那裡一言不發,但是很多人群情激昂越說越興奮:「運動員是國家的資產,是國家培養出來的,他們的商業價值使用權應該屬於國家,屬於協會。我們過去讓一些運動員自行開發,滋長了他們的驕悍之氣,後果就是不服從管理,對協會的要求從陰奉陽違到置之不理。這極大的傷害了我們協會的形象,當然,我們也不要像泳協一樣那樣霸道,我建議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宗旨,面對這樣的有一定成績的運行員,我們要去挽救他,讓他回到正軌上來,接受我們協會的統一管理。」

很明顯,這針對的就是陳明亮。

會長還是不做表態,不說贊成,也不說反對。

他畢竟是外來人員,不是從田協成長起來的幹部,他之前支持讓陳明亮自由發展妨礙了太多人的利益,眾人苦陳明亮久也。

尤其是劉飛人就非常乖,田協說什麼就是什麼,而且田協不也為他拿到上千萬的代言了嘛。

「我不建議收回陳明亮的商業開發權,陳明亮對國家田徑隊是有功的,這樣一位有巨大影響力的運動員,如果他跟國家隊起了爭執,我們並沒有第二個人可以替代,跳水小王子就不一樣,他就是孤家寡人,沒有他,還有胡佳,胡佳獲得了兩枚奧運金牌,小王子只有一枚,還是團體賽,這才是跳水隊的底氣所在。」

「如果萬一我們跟陳明亮翻臉了,我們還剩下什麼?,110米欄能夠和100米,200米比嗎?」

會長是不同意的。

「會長,我們不能姑息養奸!我們只是收回商業開發權,我們又不是要開除陳明亮,我們要的是他服從管理,現在陳明亮是尾大不掉了,我們推薦過去的商業代言他是一個也不接。」

「如果陳明亮不同意呢?」

「他會同意的,不然我們對他也進行處罰呀,我們對他進行一段時間的禁賽嘛,聽奈克方面說,他們喝陳明的協議裡面有要求的,陳明亮每年必須出席5次比賽活動,不然要賠償違約責任的。我們只要禁止陳明亮參加比賽,他會屈服的。」

這個會議是閉門會議,陳明亮原來的中長跑教練已經退休了,現在他的團隊又是自己請的外教團隊,讓亨廷頓過來參加國家隊的會議是不可能的,他的老闆是陳明亮。

結果正常會議變成了對陳明亮的批鬥會。

除了會長大人,陳明亮在協會內部幾乎舉目無親。

「既然這樣,那投票表決吧,我個人是不同意的,但我尊重你們的意見。」

很快,陳明亮也收到了一封通知:關於《國家田徑隊在役運動員從事GG經營、社會活動的管理辦法》,其中明確寫了,運動員不得私自簽署中介公司、經紀人公司,不得單方面與企業簽訂協議,從事商業活動須由中心負責組織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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