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一章 談判成功(2/2)
「我知道一點。當年老杜和老王是國家隊隊友,為了留隊做教練,兩個人關係鬧僵了。
後來東山短跑隊就再也沒有能夠輸送運動員到國家隊。他們不是沒有人才,是短跑隊不要!陳明亮是個例外,他也是從我這邊中長跑隊開始的突破,不然杜教練不會要他。
這次陳明亮出去比賽,我申請了經費,可是一分錢都沒到帳,所以我才沒去成,不然工作也不會這麼被動。」
陳教練說話也是夾槍帶棒。
「不可能,我知道這個事,專門批了錢的,那錢呢!?誰能告訴我,錢哪裡去拉!?!」老大出離憤怒了。
負責財務的領導說了,「錢還在帳上,沒有劃給老陳,老杜說陳明亮只參加短跑比賽,經費應該短跑組這邊劃撥分配。」
「然後就故意剋扣了是吧,那就不議論第一條了,就按照陳明亮的要求執行。」
我們一起來看第二條,第二條理由何在,陳明現在在清沐訓練嗎?
「是的,陳明亮這半年一直在清沐訓練,他已經被清沐特招錄取了。他自己也透漏過這個意思,運動員只有幾年的運動壽命,而讀書是一輩子的事,他說寧可退役也要讀書。」
「清沐是我們的平級單位,我們約束不到他們,那行,就按照共管協議吧,我們也不是沒有先例,這個我同意了。不過教練費用你們再議一議,看看我們承擔多少外教費比較合適。」
然後大家都同意了。
「那第三條是怎麼回事,我們幫他接代言的錢是沒有分給他嗎?這是得寸進尺還是另有隱情。
「奧運會前後後的代言費都分給他了。今年有點特殊情況,最近接了兩個代言還沒有給他,主要是財務要走流程。」
「代言是什麼時候的事?」
「4月。」
「那現在是幾月了?9月了!同志們,5個月流程還走不完,從這裡走路都能到他老家了吧。」
「怪不得別人運動員有意見,要不是這個事,你們是不是不打算給了?」
又開始集體裝死。
「那他的核心訴求是什麼?需要懲罰相關人員嗎?」
「並沒有,他的訴求只是由他自己組織經濟人團隊,自己主動找產品代言,產生的代言費按照比例上繳。」
「這個不可能!這是沒有先例的,這個口子不能開!。」副領導又活了,這時候有點咬牙切齒,錢是國家的,只有權力是自己的,沒有商品談判權,要你的錢有啥用,又到不了自己腰包。
「運動員並不能辨別商品好壞,我們要為運動員和田徑隊的形象負責」副領導說的義正言辭。
「陳明亮這裡還有底線方案,方案的要求就是代言費不能直接交給國家隊,由接受代言的商家按比例直接劃分給各方。還有他們一定要堅持的一條:就是所有接的代言必須經過運動員同意才能簽署,這是隊裡必須要答應的,陳明亮那裡不肯退步。」
「怎麼,我們做商業開發,接之前的代言沒有經過運動員同意嗎?」
「沒有,運動員的肖像權是委託給我們的,只要隊裡同意就行了,運動員的形象是隊裡的資產。」
「那就答應他,誰也不會高興讓我做GG,並且做GG之前還不知道幫誰做GG,給他一個否決權!讓秘書處給他採訪通稿吧,讓他按照通稿接受採訪並發言。」
老大拍板,會議結束。
基本上算是圓滿。
最讓東山一幫人解氣的就是杜教練玩忽職守,排擠異己,嚴重違紀,被開除出隊,地方亦不得接收。
陳明亮接受了媒體採訪,是央視的媒體。
在提到陳明亮和國家隊的關係時,陳明亮說的當然只有好話,絲毫沒有提及之前的不愉快,把姓杜的搞走了,那就是一切都愉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