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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被動與無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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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艷心眼少,好顯擺。準是回老家臭顯擺去了,讓她爸媽知道她有錢,就賴上她了。

這樣的事情,生活中太多了。父母寵溺唯一的寶貝兒子,唯恐兒子在外面沒錢闖禍,最後就傾家蕩產地供兒子在外面吃喝嫖賭。

這種事情的結局,往往都是悲劇。最終兒子要不到錢,把父母殺了的都有。

「你覺得,總是這樣接濟你弟弟,是辦法嗎?」鄭國霖問。

王艷說:「我知道不是辦法啊。可我不接濟他,爸媽就會找上門來鬧,我又怕你發現了不高興。心想,反正一月兩千也不算多,花錢消災吧。

說實話國霖,父母小時候待我不好,我和他們也不是感情很深,對弟弟也沒什麼感情。特別是他小時候那個霸道,和爸媽一樣,也拿我不當人。說實話我心裡還挺恨他的。

可不管怎能說,他們是我的親人,我不管他們,良心上說不過去。」

這就對了。其實,王艷是個良心不錯的女人,過去為了錢走到那一步,也是違心的。

「那麼,後來呢?」鄭國霖問。

王艷說:「開始弟弟不上班,整天泡在網吧里玩遊戲,兩千塊錢還夠他花的。可誰知道後來他玩遊戲不過癮,又迷上了網絡賭博。賭輸了就借高利貸,一下子連本帶利,欠下一百多萬!

高利貸不是好借的啊。他還不上,人家就把他給綁了,拉到偏遠的地方,讓他賣血還帳。還找到我爸媽那裡,說再不還帳,就把他的血放干!

爸媽哪裡有那麼多錢啊,可不就來找我唄。我也煩啊,就和他們說,錢我給還,可是,這只能是最後一次。從此以後,我和你們就再沒什麼關係了。

爸媽答應了,還給我立了字據。你等著,我給你拿字據。」

說著,王艷就去臥室,拿出一張紙來,遞給鄭國霖看。

鄭國霖接過來看看,果然是王艷父母和她脫離關係的證明。

字據的筆跡是王艷的,她寫字寫的挺好。

字據後面,歪歪扭扭寫著兩個人名,應該是王艷父母寫的。

鄭國霖把字據還給王艷,問她說:「你覺得,這樣就能一了百了解決問題了嗎?」

王艷苦著臉說:「我也知道啊,我們是血肉相連的親人,這樣肯定解決不了問題。可是,我實在沒有辦法啊,國霖!有這個字據,起碼他們短時間內,不會再來騷擾我了。以後再來,只能再說以後了。」

鄭國霖在心裡推算一下時間。上一世這個時候,正好就是矮黑胖子破產,王艷重回銀狐策劃,給周駿當了情人的那個時刻。

這一切的發生,估計都跟她弟弟這次出事脫不開干係。

這裡面到底發生了多少無可奈何和令人心酸的故事,由於這一世這些都沒有發生,已經無從證實了。

鄭國霖就暗暗嘆息一聲問:「這些事情,你為什麼不告訴我呢?」

王艷就又看一眼鄭國霖,半天才說:「你整天忙大事,我哪裡敢拿家裡這些雞毛蒜皮的破事來煩你啊?再說,我怕你知道我們家這些事情,會討厭我啊。今天不是被你逼到這一步,沒有辦法,我也不願意讓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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