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 兇案(1/2)
人家梁山上的好漢在忙著,王定六也沒啥辦法,只好聽話呆著就是。至於賀大人會對梁山有不良企圖,說出去連王定六自己都不信。賀大人手段毒辣,手下也有一夥戰力不俗的護衛,可畢竟人太少,若對梁山有企圖的話等同與自殺。
第二日一大早,睡得正香的田十一被一陣急促的敲門聲叫了起來。打開門一看,竟然是梁紅玉來催他跑步。
對於方百花派來的小奸細十一哥是無奈的,左右也是為了鍛鍊身體,田十一洗漱一番就準備在宅子裡跑幾圈,反正宅子也夠大。
剛跑了一半,突然有差役跑來找知縣小老爺。來的是原本的差役,找小老爺的原因是有人到衙門裡告狀。
大宋朝的知縣可以說是啥都得管,但權利上卻沒有多大,比田十一原本所在的世界權利甚至還要小一些。就比如此時的賀知縣,他只有拘留和罰款的權利,若是徒刑、充軍、斬首那便要州里來決定了。
這種情況縣裡一般會派出公差押解犯人,帶上文書送到州里完事。州設刑司,會審核定罪,若是流刑以上還得交審刑院覆核。不要說知縣小老爺,就算是知府大老爺也沒有直接砍人的權利。
此時關著林縣丞等人的大牢實際上就是個拘留所,本應關押未過堂的犯人,或者需要延審查明犯罪情節和決定送州與否的犯人。像田十一這種私自給堂堂一任縣丞定罪的知縣,在全大宋堪稱是絕無僅有了。
聽說有人告狀,田十一立馬收拾了一下連早飯都沒吃就奔了縣衙。到不是多麼的勤政愛民,而是審案這麼好玩的事,前世今生還真是頭一回,自然感覺新奇無比。
正監督田十一晨跑的梁小妞一聽說要審案,自然要跟去瞧個熱鬧。
來告狀的是兩個老頭,六十左右的年紀。說是告狀其實不準確,說報案才更合適一些。
兩個老頭聲稱昨夜親眼目睹了一場行兇案,傷人的是本縣吏員司庫,也就是管著倉庫的小吏,被傷的是本縣的押司。
田十一左右看了一眼,果然沒發現押司在場。
有人報案自然要查看,田十一派出了縣衙原本的捕快,中間自然摻了自家的人在裡面。
捕快們很快回來了,押司是獨居,已經死在了家中。從血跡看,是受傷之後回的家。司庫沒在家,但卻在其家中搜出了一件血衣。
這事就奇怪了,押司受了那麼重的傷,不去找人救治,卻跑回了家裡,難道是非得死在家裡才舒坦嗎?
按理說應該立即抓捕司庫到場審問,田十一卻反問兩個老頭是否知罪。
兩位老人家只是報案的目擊證人,當然不會問罪。田十一為了讓兩人心服口服,便帶著兩個老頭一同去了案發現場,城西一個叫做三叫坡的地方。
三叫坡是一個比較陡的上坡,周遭少有人家。叫這地名是因為趕著牲口上坡時需得吆喝三次才能走到坡上,所以落了這麼個名字。
來到三叫坡卻發現自坡上到坡下好大一片毛石,帶尖的那一種,根本不能落腳。若說在這種地方發生兇殺案,無論傷人者還是被傷者都會被刺得鮮血淋漓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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