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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意思意思(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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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司鬼鬼祟祟摸進府來,將昨晚之事原原本本稟報給了林娘子。

林娘子面色陰沉,將押司打發了回去,這才陰聲自語道:「蔡老賊不知多遠的一個子侄,也敢來招惹本娘子,看不給他些厲害嘗嘗。哼!」

……

定陶縣在大宋算得上一個中等縣,縣城內百姓足有一萬七八千戶。此時的大宋朝人口接近五萬萬,一個中等縣城之內便有五六萬人口到也平常。

田十一雖然拜見過杭州知府高權,但卻是在後宅,真正的大宋朝衙門還是第一次見到。

縣衙外面是公堂,左右側設有衙房、班房和文房,牢房因為功能和環境的關係,距離縣衙稍遠。縣衙後面是知縣大人的住處。

大宋朝並沒有明確規定知縣一定要居住在縣衙里,不過大部分還是選擇了住在縣衙內的。一是上班下班比較方便,二來也利於護衛,還不用花錢買宅子。

田十一看了一圈,覺得比較滿意,但卻沒有搬進後衙的打算。一來地方太小,二來現在的宅子可是有位好鄰居的。梁山賊寇會不會上當,王定六是個關鍵人物。

林縣丞是朝廷命官,一縣知縣是沒有資格審問的。好在田十一也不打算審問,只要他不來搗亂,讓自己能夠從容布置對付梁山的諸般計策便好。至於要給朝廷上奏章說清林縣丞的不法之事,還要將其押解去汴梁,田十一想都沒想過。他只是將林升扔到了大牢里,又安排了王牌軍充做臨時的牢頭,便不再理會了。

此時縣丞府的林娘子已經想出了數條對策。她也知道賀知縣沒有資格審問自家相公,所以也做了諸般應對之法。第一便是向汴梁飛鴿傳書,將蔡老賊子侄興風作浪的事報給那位遠房堂兄,自然是說得越嚴重越好,還要加上些蔡京背地裡辱罵梁師成的故事。二來肯定是要送錢的,若是能用錢就把事情解決掉,自然是最好的。三來林娘子還派人去聯絡了一夥山賊,到不是想要襲殺知縣大人,而是要將被押解去汴梁的林縣丞給劫下來。至於第四隻能等了,因為請的救兵都還沒到,相信過了晌午便能趕到縣城來了。

能在短短時間裡將事情想了個通透,並定好數個解決的法子,林娘子還真不是普通的婦人。

若是田十一知道了林娘子的應對之法,一定不會把她扔在林府不管的。大不了再找個老頭子,就說林家娘子酒後那個啥也就是了。

管他有沒有人相信,本知縣就這麼說的,還有人證,你能怎麼地?反正這知縣也當不了太久,完全不必瞻前顧後、畏首畏尾。

林娘子先是親手放飛了鴿子,隨即讓人備好黃金,便打扮得花枝招展去了縣衙。

林娘子來到縣衙,守在大門外的衙役似是得了吩咐,立即便將她迎了進去,恭敬地將其請到衙門的二堂之內。

衙門的二堂在正堂後面,也可稱之為「印堂」,一般是用來議事、辦公和會客的地方。

大大方方坐在椅子裡,林娘子心中平靜。不過是個七品的知縣而已,她若真想弄死姓賀的,自有無數種法子,如今也只是想儘量穩妥些解決而已。若是真將她林娘子逼急了,弄些個假山賊攻破縣城殺了縣令也不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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