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人氣(2/2)
現在,還是算了吧。
兩個人尬聊了一會之後,瑪麗簡忽然反應過來,自己還沒有吃飯,於是邀請王博去餐廳用餐,不過王博拒絕了。
理由是學習使我快樂。
當然,真正的理由是,王博真不想要去吃學習的午餐,因為他已經習慣了美食家桌布提供的美食。
這些普通世界的美食,早已經吸引不了王博,更勾不起王博的胃口。
「好吧,既然你願意學習,我就不打擾你了,我先去餐廳了。」瑪麗簡看到王博堅持不願意離開,於是打算一個人去,她是真的餓了。
不過在離開閱讀室的時候,瑪麗簡回頭看了王博一眼,眉頭輕輕的皺了起來,她總感覺湯普森似乎有些變化,對自己變得頗為冷淡,和以往的熱情截然不同。
這讓她很不習慣。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對方卻不願意告訴自己,瑪麗簡也只能閉上嘴巴。
不過她決定了,吃完飯之後,去找橄欖球隊的人打聽一下吧。
瑪麗簡走了之後,閱讀室又來了幾個專心學習的人,其中有一個黑人妹子,看到王博之後,不由一愣,隨即小聲說道:「嘿,閃電。」
王博抬頭看了對方一眼,好像是同班同學,叫什麼名字來著,王博忘記了。
或者說湯普森的記憶中,壓根就沒有記住這個女人的名字。
王博低聲問道:「有事嗎?」
「你知道嗎,閃電,下課的時候哈吉老師沒有看到你,簡直氣壞了,他在走廊上大聲說道一定要懲罰你,你可要小心一點。」
黑人妹子關切提醒了一下王博。
王博點了點頭,算是了明白了,不過覺得這樣不太莊重,又說了一句:「謝謝。」
「不用客氣。」
黑人妹子興奮的笑了起來,似乎因為自己可以幫到王博,而非常的高興。
這也讓王博理解了一下湯普森的人氣。
王博記得自己在看蜘蛛俠的時候,很討厭這個欺負彼得·帕克的人,但是在中城高中,這位湯普森才是真正的風雲人物。
黑人妹子叫他閃電,是因為「閃電」是湯普森的綽號,因為他在橄欖球場上跑得快。
他是高中以及大學時期的橄欖球明星。
正因如此,閃電的人氣很高,在學校裡面有很多迷妹。
順便提一下,雖然國內的人喜歡看美國的NBA,覺得NBA是美國最受歡迎的賽事,但實際上並不是。
在美國,NBA只能是排名第三或第四的聯賽,籃球並不是最受球本土迷喜歡的運動。
最受美國本土歡迎的比賽是NFL。
也就是所謂的美國職業橄欖球大聯盟。由此可見,橄欖球運動在美國遠遠要超過NBA。
尤其是NFL的年度冠軍賽……超級碗!
一般在每年1月最後一個或2月第一個星期天舉行,那一天被稱為超級碗星期天。
超級碗是比賽的名稱,其獎盃名稱為文斯·隆巴迪杯。
參與球隊為該球季的美國橄欖球聯合會冠軍以及國家橄欖球聯合會冠軍。超級碗多年來都是全美收視率最高的電視節目,並逐漸成為美國一個非官方的全國性節日。
尤其是NBA必須要在超級碗期間停賽,從這裡就可以看出兩者之間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