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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8 二廷合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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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東郭,馬市子錢家。

博舍密室。

眾黃門力士,合力抬起一人,倒栽入瓮。

那人死命掙扎。一時酒花迸濺,嗆聲四起。須臾,渾身僵硬,漸無生息。又待片刻,屍身鬆軟,黃門力士這才罷休。一旁小黃門,上前驗氣。

確認溺斃。這便出舍相告:「稟大人,賊人已死。」

「善。」院中垂拱立於桃花樹下之人,正是永巷令徐奉。

先前,永樂署災。天子命掖庭令畢嵐修繕。畢嵐遂求徐奉,代為招募良匠。唐七此人,便是徐奉所募。不料此獠,嗜博如命。竟膽大包天,盜竊永樂積銅。如今,人贓俱獲,無從抵賴。大長秋曹節,遂命永巷令徐奉,親自了解此事。也算對天家母子,並黃門朋黨,有所交代。

「老大人有命,棄屍陽渠。」徐奉面無表情。

「喏。」心腹小黃門,領命自去。

有頃,掖庭令畢嵐,出宮來見:「何如?」

「事畢矣。」徐奉答曰。

見畢嵐笑意深沉,徐奉隨口一問:「唐七隻竊永樂積銅乎?」

「然也。」畢嵐渾然未覺:「此賊天宦,無能為也。」

「哦?」聞此言,徐奉心安大半。

與畢嵐不同。徐奉乃太平道內應。蟄伏禁中,謹小慎微,尤勝黃門一籌。大賢良師,舉事在即。若唐七另有不軌,延禍上身。牽連事小,累黃巾事發為大。

不可不防。

畢嵐又道:「若永樂太僕(封諝),問起唐七之事。推說累日未見,不知所終便可。」

「可也。」徐奉心領神會。

俗謂「欠債還錢,殺人償命」。酒瓮溺斃,乃博舍、子錢家,討債償命,慣用之法。洛陽令尋跡追查,得禁中金珠。必知唐七乃,「因露賊贓」,而被滅口。追查可知,唐七此人,嗜賭如命,更被募為永巷良工,修繕永樂宮。遂知所盜金珠,乃出永樂積銅。

唐七既亡,諸事皆休。

料想。永樂太后,唯恐賣官求貨,積財如山,廣為人知。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論察言觀色,揣度聖意。黃門內宦,可謂登峰造極,爐火純青。

辭別畢嵐,徐奉自去復命,不提。

北邙,上商里。

適逢夜深人靜。一輛馬車緩緩駛入里道。

便有書童下車,叩響門扉。

「來者何人?」門後有人出聲詢問。

「扶風侯公子。」書童答道。

「公子少安。」院門開啟,門人先與書童耳語。書童回車相告。須臾,久未露面,扶風侯公子,孤身下車,步入院中。

挑燈入後堂。與秦太倉相見。

「拜見秦太倉。」侯殷肅容下拜。

老者含笑點頭。

待小黃門合力搬出沙盤,老者取細木書道:「公子別來無恙。」

侯殷取另一支細木在手:「偷生苟安,書不盡言。」

待小黃門將沙盤抹平,老者又書:「公子此來,可有所得。」

侯殷書答:「終不負所托。」

老者急書:「我兒何在?」

侯殷卻未書寫。反從袖中取白絹一卷,遞給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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