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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天下大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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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禮之會,無酒不行。」

時下,「酒」常與「禮」並行。謂「飲酒禮」。如行朝覲禮、大蒐禮、軍禮、養老禮、藉田禮、冠禮、婚喪禮等。民眾在正旦日、社日、上巳日、伏日、冬至、臘日等節日飲酒慶祝,亦漸成風。

漢人普遍嗜酒,稱之為「天之美祿」。需求量極大。為便於飲酒,漢室勛貴,豪右巨賈,皆自設酒壚。制曲釀酒,蔚然成風。也有如呂伯奢,自釀自賣,因成巨富。甚至「富比千乘之家」。

劉備先祖,中山靖王劉勝「為人樂酒好肉」。後世考古,亦得明證。滿城漢墓中,陳列大陶酒缸三十餘口。外書「黍上尊酒十五石」、「甘醪十五石」、「黍酒十一石」、「稻酒十一石」等,各式酒名。缸內共盛美酒,多達萬斤。

孔北海及退閒職,賓客日盈其門。常嘆曰:「坐上客恆滿,尊中酒不空,吾無憂矣。」

又如荊州劉表,為享杯中趣,特製三爵。大爵名「伯雅」,次曰「仲雅」,小爵稱「季雅」,分別容酒七、六、五升。設宴時,賓客皆以「飲醉」為度。筵席上還備大針,如有人醉倒,遂針扎相試,且看是真醉還是佯醉。

針扎事小,割頭事大。

時下酒宴,專設酒吏,主持酒政,職掌勸酒督飲。

前漢時,齊悼惠王次子(劉)章,性剛烈果敢。一次侍筵宮中,呂后令為酒吏。劉章進言道:臣為將門之後,請許以軍法行酒。

呂后允之。

待酒酣,呂氏一宗人因醉逃酒。劉章追出,拔劍斬於殿下。提頭來報。言,有人逃酒,已按軍法行事。呂后及左右,無不失色。但因已許劉章按軍法行酒,故無從怪罪。

足見時人,嗜酒之風。

釀酒極費糧食。

前漢時,一斛米出酒三斛余,至今漢一斛米出一斛酒,品質大為提升。

秦漢之法,三人以上不得聚飲。朝廷有慶典之事,特許臣民聚會歡飲,此謂「賜酺」。又稱「天下大酺」。

大酺始於戰國,兩漢以後屢有之。天下大酺,少則一日,多達七日,常為三日。累日飲酒作樂而不犯禁。凡立後、太子,乃至皇子滿月、太子納妃,亦或遇祥瑞等,皆可頒「大酺令」,令天下大酺。

一言蔽之。

「禁酒」與「弛酒」,禁弛交替。弛於熟年,禁於歉歲。且時限皆不長。長者十餘載,短者不過數月。政令既廢。

今天下三分,各自為政。

弛於熟州,禁於歉州。荊州牧劉表,之所以大開三爵酒制。乃因荊州富庶,積穀成山。尚酒以示富足。

稍後,劉先主蜀中禁酒。只因蜀中大旱,糧食歉收,為確保百姓有糧度日,遂下令蜀中各地年內均禁釀酒,釀酒者科以重罪。甚至家有釀酒器者與釀酒同罪。

(耿)雍與先主游觀,見一男女行道,謂先主曰:「彼人慾行淫,何以不縛?」先主曰:「卿何以知之?」雍對曰:「彼有其具,與欲釀者同。」先主大笑,遂釋欲釀者。

洛陽舉朝東遷。達官顯貴,多如過江之鯽。

可想而知,耗酒幾何。先前,宮廷用度,多為薊王朝貢。卻遠不足用。松泉釀價高,漸無力支付。故欲千金易方。自釀杜康美酒。

悉知內情,曹操亦知事大。

無有杜康釀酒法,無解甄都缺酒之困。一味強求,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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