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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為而不爭(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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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下祭酒司馬徽,起身對曰:「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辯,辯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聖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此言出自老子《德道經》。大意是說:真實的話不漂亮,漂亮的話不真實。善良的人不巧辯,巧辯的人不善良。真正有知識的人不賣弄,賣弄自己的人不是真有知識。聖人不存占有之心,盡力顧全別人,自身也更充足;盡力給予別人,自己亦更豐富。自然的規律是讓萬事萬物都能得到好處,而不是傷害它們。

一言蔽之: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鄭玄與司馬徽,皆引用老子之言。劉備略作思量,便心領神會。

鄭玄言「大直若詘」,實則想說「大忠似奸」。又說「道固逶迤」,實則想說「虛與委蛇」。意指,右國令雖屈身從賊,卻並未助紂為虐。

司馬徽所言,如出一轍。「利而不害」,「為而不爭」,皆是為右國令,開脫之言。前提是,弒君大罪,十惡不赦。

家國天下。

若以漢室宗親,劉氏諸王論。神上宗師之舉,大逆不道,當夷三族。

然若為天下萬民計。廝殺昏君,扶立明主,撥亂反正,則大有裨益。

問題便在於,家、國、天下。列候、諸王、天子。自下而上,此乃大漢三層權力構架。若「君皆可殺」,權力金字塔,勢必崩塌。天下大亂,社稷無存。昏君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喊殺。封建秩序,將被徹底摧毀。易被野心家利用,稍有不如意,便聚眾而反,起兵謀逆。

諸侯並起,戰亂不休。重蹈兩漢之交,新莽覆轍。

此事,換作旁人,或許左右為難。然劉備愛恨分明,利落果敢。

待百官言畢,劉備已有決斷:「右國令之罪,交由左右國相,併案共審。比二千石及以上,皆可列席。因涉先帝與新帝。故需上報洛陽朝堂,由竇太后及少帝,量刑定罪。」

「主公明見。」百官下拜。

「右國令沉疴纏身,切莫用刑。不願說,可不必說。所有未盡之罪,皆由孤承擔。」薊王又道。

「臣等,遵命。」左右國相,同聲下拜。

「主公不可!」薊都尹管寧,起身進言:「若朝堂有人尋機滋事,不肯善罷甘休。削縣除國,萬事休矣!」

劉備笑道:「君臣十載,孤又如何能,置身事外。若真如此,薊國有諸位,足可保萬民無虞。至於孤,天下之大,何處不可容身。」

王傅黃忠笑道:「若除國。臣等當隨主公遠渡重洋,另闢樂土。」

「一言為定。」劉備灑脫一笑。

後人怎麼說來著。

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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