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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為人作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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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天子,亦不滿十歲。豈非良配?」桀不群笑道。

「子錢家有所不知,論輩分我家壽兒猶長天子一輩,姑侄如何般配。」伏完再拒。終歸是捨不得拖自家女兒下水。

「君侯不聞『親上加親』乎?」桀不群說起漢宮舊事。

「所謂『重親』者,乃是亂倫常之舉。斷不可為也。」伏完心意已決。

見伏完咬死不鬆口,桀不群終道明心意:「若如此,只剩一途,能償君侯所舉巨債。」

「還望子錢家,不吝賜教。」伏完起身行禮。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即便先前義正言辭,然道義上終歸是過不去。

桀不群,坦然受之:「君侯夫婦,坐擁二雄城,卻無法牟其利。何不交給我等,代為打理。待收回子母銅錢,所欠巨債,再完璧歸趙,還與君侯,如何?」

「嘶——」伏完倒吸一口涼氣,轉而言道:「如子錢家所言,今群盜蜂起,道路斷絕。不其縣,尚有水路可通南北。饒是如此,海賊亦時常劫船騷境,船家苦不堪言,紛紛北投薊國避難。陽安縣,更深陷群盜之中。城池已為賊所據,官軍數次攻伐,皆功敗垂成。若要收復,談何容易。」

「陽安諸情,君侯知否?」桀不群不為所動,似早有慮及。

「陽安,乃春秋時道國都城,為『屏藩周室』。秦時屬潁川郡,漢設汝南郡。兩漢四百年間,曾三為陽安侯國。前漢,綏和二年(前7年)五月,哀帝封舅丁明,為陽安侯。待平帝元始元年(1年),丁明身死爵廢,陽安復為縣。今漢,光武建武十七年(41年),廢皇后郭聖通之弟郭況,『徙封大國,為陽安侯』。元初四年(117年),開國重臣鄧禹之曾孫鄧珍,三封陽安,食三千五百戶。前後三家陽安侯,皆奪侯除國。今為陽安長公主湯沐邑。」伏完娓娓道來。

一言蔽之,「乃是富庶大縣。」桀不群言道。

「然也。」伏完答曰:「黃巾尚未亂時,民戶過萬,乃是一等大縣。」

「若能收回,何愁債台高築。」桀不群言道:「二縣若交給我等打理,少則三五年,多則十年。君侯舉債,便可還清。且長公主與君侯食俸,年年足奉,不差分毫。」

「此話當真?」如此利好,伏完走投無路,焉能不動心。

「如假包換。」桀不群答曰。

「口說無憑。」

「立字為據。」桀不群高深一笑:「便以十年為期。君侯還清欠債,且與長公主,年年足俸。」

「稍待!」伏完顧不得許多,起身而去。

桀不群自斟自飲,亦不著急。

半個時辰後。伏完又急急忙返回:「此事,我已告知長公主。長公主並無異議。卻不知當,當如何施為?」

「勞煩君侯並長公主,與我簽訂券書。並授封邑令、相等一切要職。全權打理二處食邑。」桀不群娓娓道來。

「不其縣,尚能如願。然陽安,深陷賊窩,如何轉圜?」伏完問道。

「此事不勞君侯費心。」桀不群言道:「只需訂立券書,無論成敗與否,君侯與長公主皆可坐享足額食俸。待滿十年,欠債一筆勾銷。」

「伏完並長公主,深謝君之大恩!」後顧無憂,焉能不敬謝。

「如此,待明日,我將親自登門。與君侯並長公主,訂立券書。」桀不群言盡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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