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 與王雷同(2/2)
「嘶——」眾人無不抽氣。
便有堡主嘆道:「縣令行事,與薊王頗多雷同。」
不說還好。此言一出,士氣更衰。
「此宴,去是不去?」又有人問道。
塢堡有近有遠。家底有厚有薄。強者不願屈就,弱者降意已生。難有共識。於是不歡而散。
約定之日。果有臨近縣城之堡主,如約而至。人數約莫少半。大半堡主藉口未至。
宴會設在長公主行宮。與會諸人,受寵若驚。長公主雖久居洛陽,不常往來行宮。然宮中用度,皆類比藩王。此等席面,聞所未聞,見所未見。
又見縣令,頤指氣使。宮中奴婢,俯首帖耳。絲毫不敢忤逆。
諸堡主眾目相對,苦樂自知。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
縣令舉杯起身:「諸位皆知,宋某此來,乃為長公主辦事。所謂『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長公主身居洛陽,不知民間疾苦。縣中屬吏,宮中奴婢,竟絕俸半載。又聞薊王言『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諸位,以為然否?」
便有堡主起身答話:「明廷所言極是。先前之所以拒不納賦,只因外有黃巾流寇,內有貪官污吏。可謂外憂而內患。如今外憂內患,悉數剪滅。我等自當足額補齊。」
「諸位,以為如何?」
「我等,皆如此想。」
縣令欣然點頭:「又聞縣中百姓,多避入塢堡,淪為奴僕佃戶。可有此事?」
「確有……此事。」貴人當面,如何敢隱瞞。
「悉數放歸,既往不咎。如若隱藏,數罪併罰。」縣令擲地有聲。
「喏!」
「與我滿飲此杯,請。」縣令舉杯相邀。
「請——」眾賓客同聲回敬。
落杯後,縣令目視東席:「黃丞何在。」
「黃邵在。」黃邵起身答話。
「今日未赴宴者,明日請來一見。」縣令輕描淡寫。
「喏!」黃邵殺氣騰騰。
夜宴歡聲笑語,盡興而歸。
翌日破曉,數千精卒,堅兵利甲,殺奔而出。
所向披靡,攻破塢堡。將一未曾赴宴堡主,舉家押回。堡中積糧,皆分與奴僕。兼併良田,皆還於佃戶。又遷千戶黃巾眾入住堡中,屯田自守。
如此反覆。三日破五堡。分遷黃巾五千戶。得金玉珠寶,絲綢銅錢,兵器甲冑無數。縣令犒賞三軍,一時歡聲雷動。士氣衝冠。
以戰養戰,黃巾得心應手。與先前之大不同,便在「師出有名」。
縣令乘勝追擊。四下敕令。
近郊小股黃巾,紛紛來投。日聚數百成千。積少成多,不斷壯大隊伍。再破五堡。共計分遷萬戶黃巾眾,與堡中原有居民雜居。塢堡遂改城邑。稱「黃巾塢」,或「黃巾固」。
「漢末黃巾保聚於其地,因以為名。齊人謂壘堡為『固』。」
換言之,黃邵或是齊人。
縣令一時名聲大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