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 初次遠行(2/2)
「自然是塢堡。」劉備笑出滿嘴白牙。
「如此,需廣費錢財。」老工匠略作思量:「或百萬錢!」
一百個馬蹄金餅。若到馬市置換,一金可換一萬五千錢。只需六十有餘。
「可也。」劉備笑著點頭:「先把材料列出,這便托人購買。我若不在,有事且與家姐商量。」
「諾。」老工匠抱拳離開。
將家中諸事皆託付給公孫氏,又讓族親多加照應。劉備這便套上馬車,與眾人辭行。
「小弟且安去。」公孫氏平靜的送行。
「三弟,白犧有我,且放心。」二兄劉武拍著健壯的胸脯,笑著說道。
「三兄,家中鬥雞交與我便是。」四弟劉修仰頭笑道。
「三弟,若有事,為兄必書信告知。」大兄劉文揖手道。
「此去路遠,千萬小心。」老族長又叮囑劉備三叔。
「好。」劉備依依告別,駕車離去。
這個時代,能有個同仇敵愾的家族,真的很好。
一車雙馬。
黃驃在左,青駹居右。
皆良駒,劉備雖是第一次駕車,卻也無妨。
只需輕縱韁繩,良馬自行。很快便有默契。
「左行。」母親忍不住提醒。
「知道。」中間馳道,乃皇帝專用。皇帝以下皆無權行走。只能走兩旁的官道。
「阿母,且把麻繩繫上。」劉備沖四個麻布條製成的安全繩,努了努嘴。
「好。」母親這便系在腰間。
「駕!」劉備猛然抖韁,雙馬飛奔,疾馳而去!
母親這才明白,為何要腰間繫繩了。
前行的三叔見馬車追來,這便哈哈一笑,揚鞭提速。
以此車速,日行百里,綽綽有餘。
日暮時分,入住東林驛。
驗過路證,三叔又奉上足資,驛史命人送來傳食。
傳舍對公差行旅提供的飲食稱『傳食』。傳食亦包括『傳馬食』。所謂人馬皆食。
《傳食律》:「丞相、御史及諸二千石官使人,若遣吏、新為官及屬、尉、佐以上徵若遷徙者,及軍吏、縣道有尤急言變事者」,上述官吏因公出使、巡視四方、職位調動以及上言告變者(預示災異,報告災情的人),『皆得為傳食』。官員赴任、歸休、致仕等,亦在其列。傳食供應是按等級的,不同的級別享有不同的食物供應,隨從亦供應傳食。
《傳食律》又說:「食從者,二千石毋(不)過十人,千石到六百石毋過五人,五百石以下到二百石毋過二人,二百石以下一人」。卿、五大夫、大夫的隨從之傳食,比照上述標準。「為傳過員,及私使人而敢為食傳者,皆坐食臧為盜。」傳食有一定的限額,且私人不得享用傳食。
規定乃人定。劉備一行,借著祖父留下的傳證,打了個擦邊球,也被算在其中。
奉上足資,也是通例。
須知,傳舍本是官營。舍中官吏,也領俸祿。往來皆有帳目,並無多餘私錢。若暗中公為私用,所獲錢銀便是自己的。
聽三叔如此一說,劉備便明白了。
一句話,這是個禮樂行將崩壞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