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9章 臨安條約(2/2)
什麼,自己這就要當丞相了,這是不是有點……
陳宜中幾乎被喜悅沖昏了頭腦,這可是左丞相啊,正所謂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他做夢都想做啊!
「但是,為什麼是我?……」陳宜中剛這麼問出來,自己就想明白了。
由於賈似道多年的專擅朝政,現在朝臣有點青黃不接的味道。
有能力的大臣如果不依附於賈似道,那麼根本沒法上位,而依附於賈似道的多半又跟他跑了出去,就算是留下來的也大多不放心用。
剩下的既非賈黨而又有足夠資歷和品階的,基本都是「有德老臣」,特點是年紀大卻又沒什麼雄心壯志,不然早被賈似道斗下去了。這些有德老臣基本是不可能與東海人合作的,他們已經一隻腳踏進了棺材裡,現在所追求的是身後名了,若是臨去前又簽了什麼喪權辱國的條約,那豈不是一輩子清名盡付東流?所以,他們寧肯陪著朝堂政局一起爛下去,也不可能給東海國割地賠款然後收拾局面。
而陳宜中就不一樣了,一方面他現在還年輕,還有上進的空間,有進取心,所以是願意為上進而付出一定的代價的;另一方面他也有足夠的能力(至少他自己是這麼認為的),能夠收拾這個殘局;還有一方面是他怎麼說和東海人也有些交情(雖然不是好交情),總能說上話。所以,選他登場也是情理之中了。
像文天祥那樣油鹽不進的硬骨頭畢竟是少數,陳宜中你讓他明著投敵叛國肯定是不會幹的,但是以權位為誘惑,讓他在不轉變陣營的前提下讓渡一些利益,他就未必能不為所動了。
說起來,不就是賣國求和嘛,我大宋自立國以來,這種事乾的還少嗎?那些名臣名相,他們就那麼乾淨嗎?他們做得,怎麼我陳宜中就做不得了?
陳宜中再度露出了明顯的心動表情,不過仍然故作姿態道:「即便是二位用宰執之位誘惑我,我也不可能賣國求榮的!」
「知道,知道。」烏文成不耐煩地擺擺手,「不用你賣國,你隨便怎麼強硬都行,不用對我們客氣。」
「啊?」陳宜中又吃了一驚,不用客氣?那你們幹嘛要扶我上去?
魏萬程適時微笑著說了一句:「縱使你當了丞相,不得不做出什麼讓步,那也是形勢所迫,非你本願。」
對啊!
陳宜中突然明白了過來。東海軍都占住臨安了,想要多少錢,大可以自己去國庫和封樁庫里挖,想要什麼地,大可以自己去占,現在想談個條約,無非是給朝廷留個面子而已。在這樣的狀況下,誰當丞相不是予取予求,就算送出去再多的利益,都不是自己的錯啊!
想到這裡,陳宜中立刻背過手去,做出一副憂國憂民的表情:「如今,我大宋已經陷入了風雨飄搖的局勢之中,主少臣疑,外有強敵環伺,內有奸相亂國。如果無有人撐起這局面,恐怕皇宋便又要重蹈漢唐覆轍了。宜中本只是苟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但事到如今,也只能勉強撐起這局面,為這座大廈裱糊窗戶了。」
烏文成忍住笑:「嗯,好,那麼這個位子就非你莫屬了。」
……
時間進入了五月份之後,臨安方面的熱度再度提升。
臨安朝臣、諸外藩及皇太后謝道清共同擁立皇長子趙昰登基為帝,尊謝太后為太皇太后,新帝生母楊淑妃為聖母皇太后,全皇后為後母皇太后,三太后共同垂簾聽政,明年改元「景炎」。
新帝登基後,第一件事就是任命葉夢鼎為右丞相,又命陳宜中「權攝理左丞相事」。葉夢鼎春秋已高,只掛名,不幹事,朝政基本由陳宜中獨攬。
而陳宜中獨攬大權後,幹了三件大事:第一件是清理賈黨餘毒(雖然他自己就是賈黨出身),轟轟烈烈地藉此剷除異己;第二件是撥亂反正,宣布廢除《公田法》等諸「惡政」,並將陸續還田於民,以博取士大夫階層的支持;第三件就是與東海國展開談判,以「賠償損失」為條件,換取他們退出臨安並恢復「正常邦交」狀態。
談判過程並不漫長,因為決定權完全掌握在另一方手裡,能談出什麼條件完全看他們心情。最終,在六月一日,雙方正式簽訂了舉世聞名的《臨安條約》。
《臨安條約》重申了東海公民及國民在南宋控制區內享有的國民待遇,確保了東海人仍能在宋國如常活動和經商。在此基礎上,本條約第一次將東海國與宋國雙方視作對等的兩個實體進行定義,使得東海國的法理地位有了一次躍升——當然,現在這也只是個小小的面子問題了。
除此之外,條約的主要內容是堪稱天文數字的巨額賠款,總額高達兩千萬東海銀元!
當年給遼金的歲幣相比這個數字可真是九牛一毛了,不過相對於南宋每年五千萬的財政收入,仍然是一個能夠承擔的數字。只是,朝廷的支出同樣巨大,一次想騰挪出來也不算容易。但東海人貼心地為陳宜中設計了一套「國債」方案,讓他可以把負擔攤派出去,減少了財政壓力。順理成章的,這筆巨額國債以市舶司關稅進行了擔保,同時貪婪的東海金融體系也趁這個機會更加滲入到了江南地區。
在前兩項主要內容得到滿足之後,東海人並未進一步提出領土要求,這讓宋人多少有些欣慰。但實際上東海人已經把整個華夏視作了囊中之物,也不在乎一時的領土割占了。
不過,雖然沒有關係到主權的領土要求,卻有關係到財產權的土地要求。東海商社新設了一家「江南路橋建設有限公司」,從朝廷所有的公田中索要了一大堆星星點點的小塊土地,如果把這些土地在地圖上標註出來,就會發現它們從建康到上海又到臨安,幾乎連成了一條線。
之前管委會討論到了江南新經濟開發的議題,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了鐵路問題。江南雖然水網密布,但這只能解決運量,不能解決時效問題。若是能修建一條貫通江南主要城市的鐵路,用迅捷的列車和電報將這片潛力無限的地區聯繫起來,無疑更能促進當地的發展,也更有助於東海影響力的滲透。但是,在江南修鐵路可不像在北地那麼容易,需要架設大量的橋樑倒是其次,關鍵是征地難度高上了天——土地既分散又昂貴,若是沿線一家一戶談過去,恐怕再過幾十年也修不起來。
但這個時候,賈似道之前推行的公田法出乎意料地緩解了這個問題。他將大量的土地收歸朝廷所有集中起來,別的影響暫時不去評價,但至少現在使得事情清晰了很多,東海人只要把其中能連成線的要過來,就解決了相當一部分征地問題。雖然江南鐵路只是個設想,距離真正實施還遙遙無期,但既然現在就有這個機會,那乾脆就在臨安條約里順便解決了,省得以後再煩。
於是,這個在後世被評價為「《臨安條約》中影響最深遠」的條款,就這麼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