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 西拓:運河(2/2)
實際上,客觀來說,今年之前,管委會在監察體系上做得是很不到位的。之前之所以沒有曝出嚴重的貪腐問題,是由於體量比較小,各分支機構大都有股東盯著,再加上多少也有些現代化的財務工作,所以勉強能控制住。但現在攤子一大,盯不到的地方就多了。
不但對勞工的監督薄弱,其實對股東的監督也是缺位的。只是股東們背景特殊,大都清楚地知道自己更大的利益在未來而不是當下這點原始的享受,所以自律性還算好,不會去挖全體大會的牆角。但隨著局勢的進一步發展,也不好說啊。
總之,制度的建設不是一蹴而就的,現在既然揪出了一夥碩鼠,就要拿他們好好做一番震懾才行。所以這次建設部、連雲郡分管會、法院三方合作,搞了一次巡迴公審,將各地的貪污犯進行公開審判,讓居民和管理人員、勞工、士兵們圍觀一下,好震懾潛在的腐敗分子,讓守法之人感受到正義得到了伸張。
「啪!」
在大熱天中仍然穿著一身紅黑色的法官袍子的陳潛坐到了用石板墊高了的審判席上,重重一拍驚堂木,讓亂鬨鬨的會場安靜下來。
「檢方,做出陳述吧。」
所謂「檢方」,就是馬原。現在司法體系中的檢察院體系剛有個框架,還沒有人手呢,只能由大會臨時授權馬原代表公權力提起公訴,那自然算檢方了。他應聲站起來,拿著複雜的訴狀讀了起來。「被告鄭紅玉、張辰、紀汝平三人,身為臨沂地方政府工作人員,在為孫家莊工程段轉運糧草工作期間,侵吞……違反了《東海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的規定……」
與圍觀群眾們預想的不同,臨時法庭上並沒有什麼激烈的辯論和用刑,反而是馬原慢理斯條四平八穩地讀著一堆晦澀難懂又無聊的數據,聽得人昏昏欲睡。不過士兵們大多都握緊了拳頭,因為上面這幾個人,貪污的可都是他們的口糧啊!
雖然只是個草台班子,陳潛還是儘可能展現出法庭的威嚴,試圖讓流程正規化。他又轉向被告三人問道:「被告,你們對原告的陳述可有異議?現在做出你們的陳述吧。」
其實他對此頗為慶幸,還好軍方那些榆木腦袋沒想起搞什麼軍事法庭出來,要不這三人就輪不到司法系統來審判,直接被他們就地槍斃了。那麼一來,法治何在,司法獨立何在,法庭的威嚴何在,法官的權威何在?想想就令人痛心疾首啊!
不過被告們顯然對此道不太精通,一見陳潛問過來,便痛哭流涕地跪地說道:「東家說的對,我等畜生不如,我等認罪!還請青天大老爺看在我家老小的份上,念我們初犯,從輕發落啊。」
他們這反應,倒是完全符合村民們的預期。他們聽後,立刻起鬨道:「呸,早幹什麼去了?」「晚了,等砍頭吧!」「殺頭,殺頭!」
陳潛對無知群眾們貧瘠的法治精神大皺眉頭,又重重拍了一下驚堂木,說道:「被告,那你們是承認檢方的控訴了?」
「承認,承認。還請大老爺從輕發落啊!」
陳潛心中嘆了一口氣,看了看馬原和趙浩初,想起他們之前「從重處理以震懾宵小」的要求,又看了看下面「群情激憤」的群眾們,在政治壓力和司法獨立之間左右衡量,最後還是下了判決:「那麼,罪名成立!三人合謀貪污錢、糧總值一千三百五十貫,符合『數額巨大』,但如實悔罪、積極退贓,可從輕處罰。主犯鄭紅玉,判處七年有期徒刑,罰沒違法所得;從犯張辰,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罰沒違法所得;從犯紀汝平,判處三年勞動改造,罰沒違法所得。即日生效。休庭!」
「啪!」
隨著一聲驚堂木落下,幾名被告都鬆了一口氣,性命總算是保住了。
但場下的圍觀群眾非但沒有靜下來,反而哄鬧了起來。
「甚麼,不殺頭了?」
「怎麼能不殺呢?一千多貫,俺一輩子都賺不了這麼多啊!」
「狗官,官官相護!」
「噓,小聲點!旁邊的兵可就是老爺們的呢!」
一邊的幹部和軍官們聽著漸漸不敬的議論聲,臉色突變,正琢磨著是不是該過去鎮壓一下的時候,本來要走下土台子的陳潛聞言又走了回來,拿起驚堂木一敲,對著村民們大聲說道:「殺頭,就知道殺頭!好吧,本來我沒什麼普法的義務,今天非得跟你們好好說說才行。貪了錢就要殺頭?那貪一文跟貪十萬貫一樣,你若是貪官,會止步於一文嗎?我跟你們說,法律的震懾力,在於懲罰的不可避免性而不是刑罰的嚴苛性。若是只偷一文便被捉,那麼就算只打兩板子,也沒人會去偷;若是怎麼偷也沒官府來捉,那就是砍手砍頭也止不住盜竊。你們明白嗎?今日看別人受審,你們幸災樂禍,但若有一日你們也被捉了去審判,能保護你們的就只有這些規矩了!」
他這稀里糊塗地吼了一通,村民們是一點也沒聽懂,不過被他的氣勢所懾,都不敢說話了。旁邊的三個被告倒是像見了神仙一樣,紛紛俯首稱讚起來。
趙浩初和馬原兩人在旁邊調笑了起來:「這陳大法官真是進入角色了啊。」
「哈哈,他這義正言辭的,我看人民可未必會領情啊。我看,還不如搞個民間法會讓他們自己判去呢,這整天些雞皮蒜毛的破事怎麼判管我們毛事?讓他們出出火痛快了不就行了?整天說些大道理誰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