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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章 修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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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師傅讓徒弟們把後面的大車拉進院裡,說道:「老婆子和閨女接了個活,去王寡婦家縫手套去了。俺們這是去南邊送貨了,前天走的,東西多,所以都去了沒留人,順便把春子這小車拉出去試試。嘿,你還別說,這小子走運了,一路累死累活蹬到了工坊區那邊去,被一個姓木的東家看到了,把他好好誇了一頓,還讓他去申請了個什麼專利。又講了些什麼『後驅』『差速器』之類的東西,俺們也沒聽明白。」

「哦,專利?」祝星子對這個詞倒是有印象。昨天他去申請建八卦爐的時候,上面給的就是一張《專利使用授權書》,聽說是搗鼓出了什麼新鮮玩意,就可以申請這個專利。有了專利,別人再用你的東西,就得交錢了。「那,春子,你可就發達了啊。」

說到這個,孫師傅倒是咧嘴一笑,說道:「是不少,平白無故就拿了五貫錢呢。那木東家給了兩條路讓俺們選,一是把專利自己留著,以後別人想做這樣的小車,就得經過春子同意才行,但是得交五貫的註冊費;二是把專利賣給商社,不用交錢,反而能拿十五貫。俺這一想,就這麼個破東西,誰會願意仿啊?還是拿上錢落袋為安好,也夠俺家吃上幾個月的糧了。」

祝星子並未意識到他們賣掉了多麼珍貴的東西,反而覺得能拿到十五貫確實是個不小的喜事了,他都要賣兩間房子才能賺出來呢:「那敢情好啊!老孫,既然天降橫財,那你今天可得給俺點優惠啊,來,快給俺去看看,俺那輛破車又壞了。」

孫師傅嗤地一聲笑了出來:「又壞了?這次是哪斷了?俺就說嘛,你這破車,還不如賣了換輛新的,整天拉些磚頭,那薄皮瘦骨怎麼受得了嘛!」說完,他一拍孫春子的背,喊道:「得,你不是說春子都能出師了嗎?今天就讓他給你去修,哈哈!」

這孫春子能想出三輪車的主意,其實是源自於之前木工組發包給孫家的一批腳踏輪。這個腳踏輪是用來驅動人力機械的,但是如果有技巧的話,也能放在地上像獨輪車一樣踩起來。

孫家的幾個年輕學徒,發現這個技巧之後,經常趁著孫師傅不在,踩著獨輪車玩。而孫春子更是箇中高手,甚至能在踩車的同時手上做別的事,比如推著手推車移動。就在他有一次這麼玩的時候,突然靈機一動,要是把這個獨輪車和手推車組合在一起,豈不是就能做成一台人力車踩著走了?

說干就干,孫春子跟著孫師傅從小學藝,技術到現在也很是可以了。他找了兩個舊軸承,又拿了幾塊廢木料,三下五除二,就改裝了這麼一個簡易的三輪車出來,然後騎了過去給孫師傅看。

孫師傅看了,是又驚又喜,雖然嘴上還是把他數落了一頓,但對徒弟能做出這樣的好東西還是很是自豪。這不,今天就帶它出去兜了一圈,然後就被城陽的木雲心給看到了。

東海商社在城陽工業區有個馬車工坊,就是當初木雲心主持創建的。前陣子他被調去大鐵廠幫忙,等到大鐵廠運行步入正軌才回來。前陣子,管委會推行了甲/乙類項目拆分,他心思活泛了起來,想把工坊改組成獨立運營的乙類項目,這陣子就一直呆在城陽籌謀。今天孫家人送貨的時候他正好在坊里,看到孫春子騎了這麼個傢伙過來,差點驚得跳起來:這不是自行車嗎?

木工組之前也動過生產自行車的想法,但是要生產實用的自行車,還有很多的難關。首先是沒有橡膠和彈簧,上了路肯定得顛死;其次是沒有鏈條,沒法改變傳動比;最後,當時的道路狀況也很不好,靠兩個輪子在起起伏伏的土路上跑,太費力氣,還不如走路呢。

所以,他們只探討了一下可行性,就認為不可行,連嘗試都沒嘗試,就這麼擱置了。沒想到,竟然有別人先做出來了!

大驚之下,木雲心趕緊沖了過去,對著那輛三輪車從上到下看了起來,甚至還親自上去騎了騎……

嗯,這輛簡陋的自行車果然還是有很多缺點。首先是人機工程學太差,單純從平等輪改過來,連個座位和握把都沒有,根本算不上車嘛。其次,只靠腳踏前輪驅動,腳轉一圈,輪子也只轉一圈,速度實在太慢。而且,前輪驅動的時候受兩腿阻隔,轉動角度不能太大,這就限制了轉彎半徑。

總的來說,只有個三輪車的形式,根本算不上實用——但是,它畢竟被做出來了啊!

木雲心有些感慨,他們紙上談兵了半天,這自行車居然是土著首先做出來的,真是……想到這裡,他就忍不住拉著孫春子指點了起來:

「你這裡得加一個坐的地方,前面軸上也得加個握把,就像這樣。」

「前輪驅動限制太大,最好還是能用後輪驅動,不過這就麻煩大了,得加個縱軸傳動到後軸上去,這就又牽扯到一個差速的問題,後輪結構得大改……嘖,真麻煩啊。」

他接連吐出一堆奇怪的名詞,聽得孫家幾人一楞楞的,也不知道明白了沒有。最後他一拍腦袋,讓孫春子去註冊了一份專利。

東海商社的《專利法》是在今年六月張正義離任前正式推出的。說實話,股東們並不指望這部法案在短期內刺激出多少發明創造,只是先做個準備,希望以後能用得上。早期的一大批專利,大部分是把之前各部門的技術給匯總了一遍。

但是,沒想到,這麼快就有外人用上了!

木雲心倒是留了個心眼,發給孫春子的專利是「一種前輪驅動的三輪小型人力車輛」而不是寬泛的「三輪車」,省的以後他們自己生產後驅三輪車的時候被限制。最後乾脆批了十五貫錢把這個專利買了下來。

這倒不是他在坑孫家人,而是東海商社鼓勵發明的一項政策。商社並未期望民間能有多麼重大的發明,但是發明創造的氛圍必須鼓勵,所以就撥出一筆小錢,如果真有些值得鼓勵的專利,就付錢買斷。畢竟相比虛無縹緲的專利收益,看得見摸得著的現錢才是更誘人的獎勵啊。今天遇上孫春子這個重要的專利,只不過是瞎貓撞上了死耗子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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