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NO HAND CHECK和合理衝撞區!?(1/2)
「真的要做出這樣的改變嗎?」NBA總部也,圓桌會議正在上演。
斯特恩雙手交叉,抵住額頭,微微閉上眼睛,傾聽著下面智囊團對於規則的變化的講解。
籃球相比較於足球,歷史和底蘊就顯得有些淺薄了。
1891年12月21日,由美國麻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育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發明了籃球。
接著美職籃於1946年6月6日在紐約成立,莫里斯-波多洛夫為聯賽第一任主席。
美職籃成立迄今為止52年,也是籃球演變最為突出的52年。
無數規則加入,讓一代代球星更迭,不同時代的球員,適應著不同的規則,一代版本一代神。
經過了50多年的修整,籃球和當初最開始的樣子已經面目全非。
一個個關鍵規則變化,讓籃球變得截然不同。
禁止聯防(1947)
之所以做出這一重大決策,是因為NBA官方考慮到聯防的節奏實在太慢,而一對一的人盯人防守更具娛樂性質,會讓觀賽的球迷們會更加興奮。
此外,取消聯防能讓更多個人能力強大的球星閃耀,同時也產生更多的對抗,這對於聯盟的商業發展非常有利。
這一改變定基了NBA聯賽多年的基調。雖在後續歷經多次細則的小修改,但是不允許聯防的核心規則,足足保留了50年之久。
進攻24秒(1954)
1950年11月22日,活塞隊客場挑戰明尼波利斯湖人的比賽,把「慢」發揮到了極致。
雙方每次投籃平均耗時長達90秒,比賽結束時活塞19-18一分險勝湖人,比賽結束的時候,球場噓聲四起。
經過幾年的籌備和調研後,NBA總算是出台了24秒進攻時間的規定。
禁區寬度從12英尺擴大到16英尺(1964)
喬治肯是NBA出現的第一個堪稱巨獸級別的球員、也是NBA第一位傳奇巨星。在場均40-50分的年代,身高出眾、中鋒技術領先時代的喬治·麥肯就能場均拿個27、28分。
隨後出現的「籃球皇帝」張伯倫,就更加不用說了。在禁區,張兩萬簡直無法阻擋、翻江倒海。太窄的禁區讓進攻三秒的規則對於這些巨獸基本不起作用。
為了能夠稍微限制這些內線長人的超級發揮,NBA官方刻意將三秒區寬度擴大,好讓他們得從更遠的地方開始發起低位進攻。
干擾球(1964)
在這個規則限定之前,只要有一個超級中鋒站在籃下,就可以封蓋對方的一切進攻。
三分線(1979)
1979年,NBA聯盟正式開始使用三分球的規則。1984年,在NBA實施三分球規則五年後,FIBA也隨之響應,納入三分球。
這是一項影響深遠的規則改動。三分線的存在,大幅增強了小個子球手在籃球運動的話語權。
自問世以來,三分球在NBA聯盟的地位日漸提高,現在似乎是來到了一個新的極點,與之配套的「魔球」理論、一大四小體系也在聯盟日益盛行。
而無數冠軍球隊的建立,也完全離不開三分這個致命武器,未來的籃球,三分球必然占據了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
「為了未來的比賽,更加好看!我們應該鼓勵球員們衝擊禁區!」
「而HAND CHECK這個規則,能夠讓球員們用前臂干擾球員的移動,大量的肉體對抗,讓外線突破手想要殺入禁區,不死也要掉一層皮!整個聯盟擁有突破能力的球員有幾個?喬丹,科比,艾弗森,哈達威,希爾!其他就沒有了!」
「除了這些特權球權,這些天皇超巨!沒有一個球員可以保證1對1完成突破!」
「而突破,殺入籃下,在人群中完成進攻,卻又是球迷們最樂於見到的!」
「球迷們不願意見到大量的肉搏,消極的防守大戰。現在是因為聯盟擁有科比喬丹這樣的在任何規則下都能得分的球員,而一旦聯盟失去了他們呢?」
「那麼聯盟的吸引力!絕對會下降無數個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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