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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〇章 擇吉日孟起完婚(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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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氏聞言欣慰地點點頭,對這事兒她可是比馬超自己還要關心得多。對她來說,自己的長子不結婚,自己總是放心不下,如果馬超完婚了,自己也算是能放下點兒心了。

「好,超兒,我說,你來寫吧!」

「諾!」

馬超明白,自己母親這是要讓自己給糜竺寫信了。如今糜貞父母都不在了,正所謂是長兄如父,而且糜竺身為糜家當代的家主,那麼此信正是要寫給他的,不過就由馬超來代筆了。

劉氏怎麼說,馬超就怎麼寫的,畢竟她是長輩,所以也沒什麼太多的顧及。如果是馬超的話,還得注意一下,畢竟是平輩,而且對方以後還是自己的大舅哥,怎麼也得注意一下。

信寫好後,就由專人送去徐州東海朐縣,馬超就等著糜竺的回信了。不應該說是他等,而是他母親劉氏等著。不過馬超看來,糜竺應該是會親自過來,畢竟自己小妹嫁人不是小事兒,而他也就這麼一個妹妹,並且糜太公臨終前還特意叮囑了他多照顧他小妹糜貞。而且糜竺對這個小妹從來都是最好的,馬超認識他們這麼多年,當然很清楚地知道這些東西。

畢竟其實兩家的婚約三年多以前就已經有了,不過是到了今日馬超才迎娶人家,雖然說是晚了點兒,但是沒有辦法,誰讓男方和女方的父親都相繼離世了呢,所以婚期自然就要往後拖延,這個也是沒辦法的事兒。對古人來說,忠孝才是最重要的,而其他的其實還真都得靠後點兒。

果然,過了些時日後,糜竺就到了隴西,不過他可不是一個人來的,而是帶來了一隊人。糜竺想得也很簡單,自己就這麼一個妹妹,而如今她終於是找到如意郎君要嫁人了。可嫁人你總不能當日讓馬超親自去徐州把人給接到隴西吧,這個其實不是不可以,只是兩地相隔實在是太遠。如果真要這麼幹的話,賓客就得等到黃花菜都涼了,而且就這還不一定能等到。

所以糜竺的意思就是,先在隴西安排一個臨時的住所,然後在大婚前的一段時日再把小妹還有徐州那邊兒的親人給接來,然後最後到了日子,到時候馬超這邊兒就一迎娶就完事了。

果然,糜竺一和劉氏建議如此的時候,劉氏想都沒想就同意了,她其實也是如此的想法,所以也算是不謀而合。最後兩方家長商定,就在八月初六那一日,馬超迎娶糜貞過門。這個日子是劉氏找人算出來的黃道吉日,而這一天正好是宜嫁娶。

因為馬超娶的是妻子,所以當然是要以正妻之禮來迎娶糜貞了。而雖說司隸和徐州兩地的嫁娶風俗還是有些不一樣,但是大漢通用的嫁娶習俗對哪兒都適用,所以最後用的還是大漢通用的嫁娶習俗來完成馬超的大婚。

而馬超的老家雖然是在扶風茂陵,但是娶親的時候也不必非得回到老家去迎娶。這個就是隨便的,再說如今馬超的直系親人基本都在隴西,隴西也就是他的第二個家,所以在隴西迎娶糜貞其實也是一樣的。至少馬超知道,自己一時半會兒還是離不開涼州的,而司隸雖然是自己家,但是幾年之內,自己可能還真是不會怎麼在那兒常住。

但是即便如此,馬超也還是在扶風茂陵買下了一座大的宅院,畢竟以後如果回來的時候,也好有個地方住。雖說自己母親的娘家,也就是自己的外祖母家在那兒,但是總不能回來一次就住在人家那兒吧。要說馬超還是喜歡住在自己的家裡,他才覺得最舒服。至於說平時不在此地的時候,自然就都交給府內的下人來管理了。

至於說到買房買地的錢,用馬超前世的詞語來說,他如今就是個土豪,所以對土豪來來說,還差錢嗎。而要說這些年,馬超都不知道自己掙了多少錢,而他的錢都在糜貞的手裡,反正用的時候直接就給她寫信就完事了。至於糜貞呢,她倒是一直都很高興,畢竟馬超把錢一直放在她的手裡讓她掌管,這也就是說沒有把自己當外人,而財政大權掌握在未來妻子的手裡。

馬超這些時日很忙,因為此時距離八月初六還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了,而這些時日,他都是在忙著自己成親之事。有些人要自己親自去請,有的則書信請,但是畢竟各地的遠近不同,越遠道的人就得越早書信給請來,要不到時候趕不上或者因為什麼耽誤了,人家就得埋怨自己啊。

首先就是自己的親人,自己父親還真就沒什麼親人了,本來以前馬騰還有個舅舅,不過卻早就已經不在了,而自己父親還有個大哥,但是誰也不知道他現在在哪兒,本來是馬騰和對方聯繫的,但是自己父親一死,就再也沒對方的什麼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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