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真月牙天沖(2/2)
經過各界代表的陪審,在激烈的辯駁和論證之後,關於新社會的首批案例判決已經出來,接下來就有先例可循了。
判,武痴私設擂台致人傷殘,並於當時造成社會影響惡劣,但鑑於其後來改過自新,積極承認錯誤,故判有期徒刑二十年,緩刑兩年。
判,余豐故意傷人罪致人全身殘廢,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惡劣,並有意挑動社會矛盾,製造混亂,數罪併罰,判處死刑,立刻執行。
判,胡仙人在突變後依舊接受懸賞任務,企圖綁架李和之妹李卡蘿未遂,念其積極悔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兩年。
判,李和過失傷人,致人輕傷,判拘留十五日,賠償受害者全部醫療費用。
……
天刀並沒有判刑,或者說,一切有案底的人,那些殺手還是什麼,突變之前的案底國家全部選擇放棄追究,只看突變之後的行為。
胡仙人因為接受懸賞任務,綁架未遂才被判處三年。
至於普遍的兩年緩刑,則是鑑於這些人目前還有很重的社會價值,世界也不知道會如何變化,暫且緩刑,等待世界更明了再說。
然後,重點是,李和被判刑了。
他屬於過失傷人,對段奕風那裡,他那一掌雖說是段奕風要求的,他也事先提醒過,但畢竟傷人了,而且還把段奕風送入了醫院。
但是,偏生就是輕傷,醫院可不會診斷經脈受傷這點……
因為段家已經在華夏沒人了,所以民事調解已經不可能了,賠錢也不知道該往哪裡賠,判就對了,而後,李和拘留了。
這一舉動直接告訴世人,哪怕你是再強再厲害的武者,哪怕你做出了再多的貢獻。
請遵紀守法。
君不見天下無敵的人間劍仙李和都拘留了?你還能有特權不成?
咳,米國?
李和在米國殺了不少人?抱歉,沒有這回事,國家都不承認李和去過米國,你敢懷疑國家,還是敢懷疑人間劍仙?
於是,這件轟轟烈烈的全國大討論,就此終結。
定下的基調也讓全民滿意,然後,大夥樂呵呵的開始議論,堂堂人間劍仙坐拘留所,該是個什麼樣子……
……
江城,拘留所。
李和剛剛睡醒,想喝水……
「老大!您喝水!」
「老大!您別動,我來扶您起來!!」
牢房內一眾囚犯當即一窩蜂的衝上來服侍,那就一個盡心盡力,估計在家裡對爸媽都沒有這麼孝順過。
李和懶洋洋接過自己的水杯,咕隆了一口。
然後揮了揮手,讓其他人滾蛋,嘟囔道:「這都第幾天了?」
「老大,第三天了。」
最機靈的小毛當即給出答案,李和撓了撓腦袋,嘆道:「才第三天啊,這坐牢的滋味,也不咋好受啊。」
「算了,閒著也是閒著。」
「小毛,我問你,再給你一個機會,你還偷不偷圖書館?」
小毛愣了一下,隨後堅定的說道:「老大,再給我一次機會,我肯定提前買秘籍,但如果還是沒有秘籍的話,我依舊會去圖書館偷書。」
「我想練武,真的非常想。」
「哪怕當時圖書館已經被列為禁區,哪怕知道是犯法,我也會去,因為,只有重要,只有有價值,官方才會封鎖市圖書館。」
「網絡上隨處可見的功法,我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