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每年殺一人的陳茉莉(2/2)
方航不樂意了,說道:「警察找我解決的案子,那還能有假?」
我說你見到屍體了?
他說沒有,緊接著道:「你沒明白我的意思,每年都有這樣的傳聞對不?因為每年都要死一個,這是警察跟我說的,每年都是年前半個月的事,時間很規律。」
我說,這不是扯淡嗎,那今年你在湖邊搭個小屋守著唄,兇手來了就抓住他,爭取讓九香回家過年。
方航卻說:「這就是最關鍵的地方了,你們縣的警察也不傻,他們還真就守在湖邊了,每年都能抓到一個來拋屍的兇手,每個兇手都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你說可不可怕?但最可怕的還在後面,每年抓到的兇手,其實都是同一個人,被槍斃了好幾回的女人,長的還挺漂亮呢。」
我有些懵,問他到底是什麼意思?
方航詳細解釋,便要從九年前開始說起了。
九年前,有人在那結冰的湖上發現一顆眼珠子,這是紅衣殺人案的第一件,方航說第一位受害人是個小男孩,不是我記憶中的女性,當時沒能抓到兇手,這與刑偵的能力無關,舉個例子說,李顯分析我的事情時,頭頭是道,但讓他抓一夥四處流竄的偷車賊,難上加難。
越是簡單粗暴的事情,越難以解開謎題。
第一件案子就很粗暴,那男孩死時十二歲,本命年,早早就穿上了為過年準備的紅衣服,不知道哪個畜生把他給害了,屍檢結果就是死前遭到猥褻。
僅僅是猥褻,難以斷定兇手的性別。
害死小男孩之後,分屍挖眼,殘肢裝進塑膠袋,棄在湖邊枯黃的野草從中,眼珠子扔在湖面上,發現屍體時沒有衣服,而當時大家也沒想到紅衣這件事。
那時候監控力度不大,走訪排查一番連嫌疑人都無法鎖定,只能當個懸案擱置下來,隨後是第二年,死者是個小女孩,一隻被剁掉腳丫子凍在湖中,被發現時,那本該秀氣白嫩的小腳已經變成青紫色了。
女孩的屍體也在草叢中,而這個女孩失蹤三天,很輕易就尋到了她的父母,失蹤時,也是一身紅衣,小女孩也同樣遭到猥褻。
這就有了紅衣殺手的傳聞,警察還提醒群眾不要給家裡的孩子穿紅衣,不過我爹媽也沒跟我和文靜說這事,不知是沒在意,還是覺得我倆對兇手沒有吸引力。
第二件案子,一樣沒能找到兇手,來年,第三樁發生了,死者是個成年女性,和前兩位的遭遇相同,而這一次警察從死亡時間發現端倪,第四年的時候就在湖邊設伏,逮住一個神情呆滯,前來拋屍的女人。
這次的死者是個六十多歲的老大爺,兇手依然非禮了他。
那女人名叫陳茉莉,名字是她自己交代的,隨後又坦白了自己勾.引老大爺,殺人分屍的罪孽,而這個女人的信息,並沒有從公安部門的戶籍檔案里找到。
一片空白的女人,除了自曝姓名,餘下的一概不知。
殺人已是事實,用不了多久她就變成死人了,也就沒人關心她來自何方。
從判.決到執行,短短兩個多月,四條人命全算在這女人頭上,警察還開了個通報大會。
然後第五年,有一位老大爺遇害,一樣是湖面上,一樣是猥褻和紅衣,這時候警察懷疑自己抓錯人了,但這一次的拋屍時間也與以前相同,於是第六年,再次設伏,又把陳茉莉給逮住了。
當時可把警察下了一跳,可陳茉莉有血有肉有影子,再正常不過的活人,請風水先生來看,也說她不是鬼,警察只能集體催眠自己,這一切都是巧合。
兩個月後,陳茉莉被槍斃了,嘴上說這是巧合,可抓她的警察還是到墳前祭拜,希望她安心上路,千萬別回來了。
第七年年根,有人開玩笑說,今年該不會又出事吧?
不放心,便再一次到湖邊巡查,幾天後,又把陳茉莉逮了。
這一次受到的驚嚇是無法形容的,但警察還是壯著膽子將她給抓了,因為要方航破這個案子,警察便說了實話,請來幾個先生檢查,又綁在太陽下曬過,確定她百分百是活人後,狠狠逼供了一番,但陳茉莉叫得慘,哭得凶,卻始終沒有說出自己的身份,最後的結果只能是槍斃。
第八年,第九年,一切都像以前那樣進行著,陳茉莉出現,被抓,執行死刑,來年再出現。
警察都怕她了,幾個老警察甚至給她下跪,願意替她了解心愿,只求不要再害人,可除了報名和說出害命過程,陳茉莉不會多說一句話。
憑藉警察說的信息,方航認為這陳茉莉應該是活人,但種種跡象都說明她不是活人,所以現在還不能確定她是什麼鬼。
後來方航說了什麼我便沒有再聽,陳茉莉這應該是女鬼的生物勾起我腦海中那巧笑嫣然的身影,直到方航喊我名字,我回過神,他問我有沒有在聽,我說道:「方航,安素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