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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街頭武夫階段(防盜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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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映式里的觀眾只見到攝影機跟隨吳邪的背影奔跑在香港的街道,一路穿過七彎八拐的巷子,追追停停,其間不斷有人從人物背後、鏡頭之前穿行而過。

這段長鏡頭最精彩的是中間穿過一間餐廳的部分,群眾演員多而複雜,一人犯錯則鏡頭廢棄,卻被蕭炎處理的井井有條,一路拍到吳邪追逐曾志韋飾演的小偷來到街尾,這時鏡頭還不停止,兩人的對白依然在繼續……

最後直到吳邪飾演的男主角放走了小偷,這段長達4分50秒的長鏡頭才算結束,中間竟然沒有出現一絲差錯。

如果這段長鏡頭只是時間長,過程複雜,那國外也不是沒有類似的經典,蕭炎這段頂多能稱之為「影史最佳長鏡頭之一」。

但讓人嘆為觀止的是,蕭炎並非將長鏡頭作為「炫耀」的手段,這段長鏡頭的運用不漏痕跡,讓人覺察不出存在,但卻將香港一整條街道的特色景象一覽無餘,盡數收納到這段4分50秒的長鏡頭裡。

不過最牛逼的地方,還是那個令人無以復加的第三人稱追逐視角,這才是前所未見的鬼斧之作!

沒錯了,這段長鏡頭最讓人拍案叫絕的地方,正是鏡頭始終保持距離跟隨在吳邪的身後,一直保持兩米左右的距離。

這些導演無法想像,攝影師是如何扛著一個攝像機跑的飛快,並能與吳邪始終保持這樣一段固定的距離?

這才是這段長鏡頭裡最不可思議的地方,原本以這個年代的技術不可能實現,因為不可能始終保持距離,甚至不可能有人手持攝像機跑得這麼快。

曾志韋可是踢足球出身的龍虎武師,別看他的個頭矮,但是身體素質極佳,跑起來更是飛快。

蕭炎讓他全力奔跑,吳邪自然能輕易追上,但是攝影師可沒這個功夫。

所以這場戲是由蕭炎親自上陣,是他扛著一部攝影機跟著兩位演員跑了一整條街。

最後劇組一算距離,這三人竟然跑了接近一千米。

曾志韋演完時都累得蹲下直喘氣,差點跑吐了。

吳邪卻臉色不變,一副還能再拍一趟的氣人表情。

但最驚悚的還是扛著25斤重的攝像機,一路跟隨兩人跑完全程的蕭炎。

這就過分了,蕭炎在拍完後還只是喘著粗氣,比曾志韋恢復的都快,簡直不是人!

也正是有蕭炎這個不是人的怪物,這段20年後都要依靠電腦特效和新式裝備才能拍出來的鏡頭,此時居然沒有絲毫斧鑿的痕跡,完全有資格拿下任何電影節的「最佳攝影」獎項,因為全世界只有中原娛樂能拍出這樣的鏡頭。

但就是不知道,這個獎該頒要給只拍了這一段的蕭炎,還是頒給黃岳泰。

這段載入史冊的第三視角長鏡頭過去後,劇情開始按照原版發展。

但與原版乏善可陳的技術層面,蕭炎在這部電影裡極為講究對光的運用,總是採用罕見的角度拍攝,以及各種色彩濾鏡的使用,這使他的版本強出原版幾個檔次。

台下的導演們越看越覺得不對勁,這部電影的色彩為什麼那麼豐富?簡直有一種油膩的感覺,就像油畫?

這就要歸功於蕭炎從蔡司那高價買到的一塊f0.95鏡頭,他將這塊價值二十萬英鎊的鏡頭稍加改裝後,安裝到了攝象機上。

這塊f0.95鏡頭帶來的巨大透光量,使得他在拍攝室內景物時不需要人造光源,甚至點上幾根蠟燭就夠用了。

這麼奢侈的拍攝手段,這幫大導演可沒資格享用。

要知道,單是這20萬英鎊就打破香港電影的投資記錄了,誰有這麼大的手筆?

蕭炎不光有這塊f0.95鏡頭的加成,這部電影光是各項設備的租借就達到20萬英鎊,膠捲也都是訂購的貴价貨,也就是說光在拍攝器材和膠捲方面,他就花了四十多萬英鎊,差不多三百多萬港幣。

這樣好的設備打底,再加上無論是室外風景還是室內空間,蕭炎在構圖用光上都極其用心,成像後就像是一幅幅流動的精美油畫,隨便拉出一幅,都能掛到牆上。

這也是這部電影必然能拿獎的一個憑仗,開頭那段奇蹟般的長鏡頭,再加上精心的構圖,罕見的拍攝角度,油畫般的畫面,光是這些加成就使得這部電影像是一部藝術品。

此時從無可挑剔的畫面和鏡頭回歸到劇情,蕭炎把這部電影的女主角設定為一個中奧混血,丈夫在股災中破產跑路,身邊還帶著一個三歲大的女兒,生活在一座剛剛經受股災摧殘的混亂城市裡。

電影開頭就能見到街上的市民臉上都是惶惶不可終日的狀態,包括女主角出現後,也是一副孤獨和缺乏安全感的狀態。

男主角依然是被一個女友甩掉的倒霉蛋,至於哪個女人會甩掉這麼帥的男主角這種BUG?

嗯……蕭炎對此完全沒有考慮,李姐萬歲!

這部電影的總體劇情並沒有撕裂般的修改,方育平只是在枝節處進行了一些藝術性的填充,特別是對白修改的很文青。

蕭炎表示很喜歡,這部電影就該文青一點,絕對不能太俗氣。

電影開端基本上還延續著男女主角從相遇到相知,藉助音樂互相了解彼此,釋放自己的過程。

第一段劇情,男主和女主的相遇,沒有波瀾壯闊的情景,沒有排山倒海的表白,而是在喧囂繁雜的鬧市,憑藉一首美妙的音樂,連接了一對失去靈魂的男女。

這是兩隻行屍走肉的野鬼,在不經意撞間見了另一個自己,僅僅幾個眼神和寥寥數語,便在音符之下完成了從相遇到相知的過程。

這個情節雖然簡易,但默契十足,在蕭炎鏡頭的加成下,逼格瞬間碾壓了99%的愛情電影。

吳邪開頭在街頭獨自演唱的一首「浪人情歌」,用七十年代的標準來看,當然能評個五星,而且非常符合男主角被女甩的心態。

蕭炎在開拍前就提出要求,一兩首國語歌是打通台灣市場必要條件,將來進入國內也需要國語歌,所以全是英文歌也不妥,於是吳邪就交出了這首「浪人情歌」。

黃沾和顧嘉輝等音樂領域的專業人士,這時候當然又覺得自己是如此的不堪。

他們已經在瘋狂學習,但是吳邪每次露面都讓他們有种放棄創作的心態,因為越是追趕,差的好像越多?

當然了,流行音樂說難聽點,就是口水歌,檔次並不高。

但問題是在單純配樂方面,他們似乎也遠不如吳邪,差得更多。

而且,口水歌也分高低,有些口水歌也能登上大雅之堂,比如吳邪創作的第二首歌,便是一首在全世界都能雅俗共賞的神曲。

天色已黑,男主不再唱白天的口水歌,因為白天他唱的是那些人們愛聽的歌,這樣才會有人給錢。而夜晚,他開始唱自己的歌,陶醉忘情的唱,即使人來人往也不會停下。

這時男主角**絲心態發作,畫面切到一段回憶殺,大意是他當時創作不出滿意的作品,美貌貼心的前女友安慰他:「焦躁是靈感的敵人,只有想起美好的事物和記憶,你才會寫出最好的歌曲」。

男主這時想起了與前女友愉快的回憶,於是當場蹲坐在路旁,內心在一種強烈的衝動下,只用了20分鐘就寫完了《此情可待》的創作。

然後嘛,當然就是開始了自彈自唱……

遠隔重洋,日復一日。

我逐漸變得憂鬱。

我可以在電話里聽見你的聲音。

但這並不能減輕我的悲傷。

如果再也不能與你相見。

我們又怎麼能夠說永遠?

無論你去何地。

無論你做何事。

我都將會在這裡等你!

無論怎麼樣。

無論我多悲傷。

我都將會在這裡等你!

我始終都認為。

我們的感情會天長地久。

我聽見你的笑聲,我品嘗眼淚。

但此刻我已不能接近你。

…………

這麼牛逼的一首歌,當然不能讓男主一個人乾唱,那多尷尬啊!

珍妮小姐姐出場了,她飾演一個賣花的女孩被男主吸引了,她那大大的眼睛閃爍著孩童一樣的天真。

她說,你的歌肯定是為某個人而寫的,你應該很愛她。

這還用說嘛,歌詞就擺在那裡呢。

吳邪創作的這首英文歌素質極佳,即便以二十年後的標準,依然能評上五星,擱在這個年代足以衝擊任何電影節的最佳音樂獎。

開場兩首歌,馬上就讓所有對蕭炎的懷疑都不見了。

但這兩首歌還只是開始,隨著他與她初次見面後,他返回家中看到女友的照片,再次觸景生情,於是又一首國語歌出現了。

這首「我好想你」是大佬無意中翻閱自己的音樂庫中找到的,他知道再多找一找還會有更好的選擇,但這首既然已經足以在這個年代獲得五星評價,又能跟劇情應景,那還何必繼續尋找呢?

這首歌比較考驗歌手唱功,吳邪當然沒問題,但是那句「關了燈全都一個樣」的歌詞必須修改,這可太小時代了。

這也是大佬另一個採用這首歌的原因,小時代的歌抄了就抄了,根本不用講道理。

黃沾等人再度無語,這又是一首讓他們汗顏的神曲,貌似這樣的神曲還有6首,看來他們今晚註定了要被吳邪一人打擊的體無完膚了。

其他的觀眾卻都在享受著一場視聽盛宴,蕭炎在鏡頭和色調上的講究,吳邪在音樂上的毫無保留,真的為觀眾創造了一場視聽的盛宴!

他和她相遇之後,便是逐漸相知的劇情了……

這時畫面來到鋼琴店,她希望他教導自己彈鋼琴,於是她彈鋼琴,他彈吉他,一句一句,慢慢配合,隨後他和她開始合唱,他們互相看著,琴弦和琴鍵,這個世界似乎只剩下了他們。

蕭炎在這個鏡頭裡使用了類似王家衛的升格鏡頭和延時攝影,再加上獨特的拍攝角度,真的給人一種全世界就他們兩個人的感覺。

他和她就在這種奇妙的鏡頭裡合唱了第四首歌——「Way.Back.Into.Love」,又是一首20年後也能評五星的經典歌曲。

黃沾和顧嘉輝等人已經開始麻木,他們覺得自己已經跌到谷底,再多的打擊也無法讓他們動容了。

但還是沒想到,下一個打擊會來的這麼如此之快。

他和她在巴士上,他終於敞開了心扉,直面曾經的回憶,這時候自然又是透過音符來表達。

這首「風往北吹」自然是國語歌,這是電影中第4首能評上五星的好歌。

此時電影還未過半,卻已經有了四首足以拿獎的神曲,現在連外行觀眾都覺得不可思議,吳邪一個人怎麼能創作出這麼多牛逼的歌曲?他怎麼能這麼天才?

電影劇情還在繼續發展,他隨她回家做客,她請他在自家店鋪里給她修吸塵器……然後她也邀請他回家做客,他看著她用德語與奧地利母親交談,看她的女兒滿地亂爬……

電影發展到這裡,既沒有床戲,也沒有擁吻,更沒有爭吵和喋喋不休,甚至沒有**的語言和曖昧的眼神。

但正是這樣的平凡相處更讓人信服,更讓人舒服,更讓人內心觸動。

他這時已對她有些動心,於是請她給自己的曲子填詞。

而她也恢復了神采,晚上去便利店時,獨自走在空無一人的街頭,心滿意足的拿著他的樂譜,唱著自己剛剛填好的新鮮的詞,這首「If.You.Want.Me」配合長長的路,寂靜的夜,偏執的女主角,又寂寞又美好。

他這時也在回憶,伴隨著一首「Drenched」。

這首歌之後,他說他決定去倫敦,她以為他要去找那個他愛的女孩,但他是想跟她一起,只是他們都無法開口。

於是,兩個很窮的人,去酒吧找鼓手,貝司,花了兩千塊找錄音室。

那個錄音室的負責人起初看不起這些像流浪漢一樣的雜牌軍,可最後被他們的歌聲征服了,幫助這些人錄製了一張DEMO。

這首歌便是「Nothing's.Gonna.Change.My.Love.For.You」,又一首五星神曲,甚至要比先前的「此情可待」更加經典。

晚上,他和她待在錄音室里,他終於提出希望她和他一塊去台灣。

但是她不能走,她有一個三歲大的女兒,還有一個剛剛回來的丈夫。

兩個人在寂靜的錄音室里,又一首「The.Hill」被女主彈唱出來。

但此時觀眾已經被一首接一首的神曲刺激的麻木了,再多的神曲也無法刺激到他們,反而是進入**的劇情更加吸引著他們。

他已經知道她不會跟自己走,於是帶著錄好的DEMO,決定回台灣追尋音樂的夢想。

臨走之前,兩人一同登上了太平山,遠眺著似乎恢復了生機的香港全景,但此時他和她心裡都清楚,他們沒法一起走,他們沒有未來。

所以當他問她:「你愛他(她丈夫)嗎?」

女人用德語說:「我愛的是你」。

但是他沒有聽懂,她也不會直白告訴他,這是不能說的。

就這樣,兩個互相擁抱取暖後的男女,沒有生離死別的慟哭,沒有落花如雨的渲染,只有一個深深的擁抱,一句無言的呢喃。

男主角默默地離開了,為自己的音樂夢想,也為了自己曾深愛過的女人。

她的丈夫也回來了,他們會重回原來的生活,為了讓女兒擁有一個健全幸福的家庭。

這或許是最合理的結局,兩個人在這顆浩大的星球上,相遇了一次,一起唱了很多歌,在美妙的音符里,一切都已經達到最完美的狀態,那就只能讓它停在那兒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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