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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天不生仲尼,萬古如長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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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尚書盛以弘道:「陛下聖明,周公制定了《周禮》,其中《秋官?司寇》闡明了「一曰刑新國用輕典,二曰刑平國用中典,三曰刑亂國用重典」,我大明戰勝蒙元,當時形勢嚴峻,所以治國用重典,現今天下清明,可以用中典。」

這就有些尷尬了,本來朱由校的意思是要改變刑罰世輕世重這個原則,而盛以弘則明確指出,這個原則很好,最多只需要將原來用的重典改為中典就好了。

葉向高上前道:「陛下,根據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採用輕重不同的刑罰措施,並且嚴寬相濟,體現了一定的人倫精神;也是禮法結合,相互為用的原則。這是刑罰世輕世重好的一方面。但是根據具體的現實需要來調整適用刑罰,會出現一些不確定的問題,誰來界定應該寬還是嚴,這會導致審理的腐敗。」

徐光啟也上前道:「陛下,法定於一,律條規定如何便是如何,不可於一時期進行重典,一時期又用輕典,這樣就將律條置於可以隨時改變的地位,臣以為不妥。」

朱由校之所以要改這一條,就是因為後世的嚴打。朱嘯天作為警察,曾經和父母討論過嚴打問題。他認為,每一次嚴打,也許可以在一定的時期內使得社會清明,但結果卻是在大約二十年後,又出現一波較大規模的反彈現象。

朱嘯天曾經說過:「刑法第三條中明明規定了罪行法定的原則,但我們在執行時還是用的封建社會的刑罰世輕世重老一套,這樣會有效果才怪呢。」

當時在旁邊的朱嘯啟聽得半懂不懂,卻記在了心裡。而在這個世代後,孫承宗在給他上課時講過,大明律條遵循的是刑罰世輕世重的原則。他當時聽在心裡,就已經下定決心,要將這條朱嘯天很鄙視的這條原則廢除掉。

看來這時代也有些人持相同的觀點,吾道不孤也,他欣慰地想。

盛以弘只是本能地反對皇帝將這個原則改掉,他以為大多數人都會同意自己的觀點,不想內閣兩位都反對自己,一時不知道是要堅持呢,還是妥協呢。

看這樣子,還是妥協吧。他打定主意,不再開口反對,當然也不能出言擁護,不然會被攻擊為曲意媚上。

方從哲一直默不作聲,他倒是支持盛以弘,但看這形勢,自己還是不要說話的好。

朱由校道:「亂世用重典,也許有他積極的地方,但法律最重要的一點,朕認為法律最重要的就是要是剛性的,不能具有隨意改變的性質。而刑罰世輕世重則將法律視為可以隨意改變的,這樣會使得在審理過程中留出了官吏上下其手的餘地。所以朕覺得必須廢除這一原則,使得法律具備它應該有的嚴肅性。」

這番話使得絕大多數大臣都同意廢除刑罰世輕世重的立法原則。因為大家發現,按皇帝說的意思,法律是剛性的,就表示皇帝也不能夠干涉到案件的審理過程,應該判什麼都要遵照法律來實施,不再存在法外開恩的可能。

而大理寺卿吳仁度是最支持的,因為上次審理延慶衛不法事時就曾經反對過陛下想要重刑懲罰的意思。

朱由校見大家都沒有什麼意見,於是說道:「那就這樣吧。每件案子審理後,如果事主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向上一級法官上訴。上一級法官可以駁回原判或者維持原判。而大理寺的審判是最終結果,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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