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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耕者有其田的試點(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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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大笑起來,不過想起是按天計算工錢的,又有些擔心。

指揮使接著說道:「這二十天,哦,說是二十天,誰知道二十天行不行。就算它二十天吧,大家都在這裡發閒,雖然吃的少不了,只怕還是有些不大願意。所以我們準備在這二十天去盧龍和玉田,去幫他們收割莊稼。工錢還是按鐵路上的算,包吃住。」

眾人這才放心,收割莊稼是他們的老本行,自然是不擔心的。於是兵分兩路,一路去盧龍,開始收割楊公公買下的地里的莊稼。

而另一路則直奔鄰近的玉田縣,這裡是由許顯純負責的,用的一樣的方法,只不過水泥廠變成了造紙廠,楊公公變成了柳公公。

不同的地方,相同的套路。這兩地的地主都只留下自己能耕種的田地,其餘的全部賣給了兩位公公。包括在盧龍起初願意私底下減租的五家地主,也要求將地賣掉後一起來開廠。

並不是地主們都腦筋不清醒,容易上當。主要是因為減租之後,田地真的沒有了什麼賺頭,特別是在北方,移民的多,朝廷要開礦,建鐵路招了大量的人,佃戶一不順心就可以跑去衙門要求移民,而移民數目是政績中很重要的一項,縣裡也希望有人移民。這樣一來,地主的日子確實不大好過了。很多人都訂了報紙或者看到過報紙,知道現在水泥廠和造紙廠確實生意極好。現在既然有機會去賺大錢,還守著那幾畝地幹什麼?再說大家都留了口糧田,真的老了想要怡情山水的時候,還是一樣可以過上愜意的小日子。也就是說,賣地轉而經營別的產業實際上對地主也是有利可圖的。吳孟明他們的話,不過是給他們指了一條路而已。

鐵路上的民工收割了莊稼之後,又被告知要平整土地,在兩百步寬的田地之間留下一條兩步寬的大道,用石頭砌出界址。

而這時剛到遷安鐵礦的盧龍民工,則被召集起來開了一個會。一個管事說道:「鄉親們剛來,有些話我本來不應該說的,但是如果不說的話,又怕以後大家要怪我。朝廷在盧龍買了很多地,足夠大家回去耕種的。而且這地是賣給大家,是大家自己的,不是租的別人的地了。」

底下的人喧譁起來,有人大叫道:「我們買得起地,還給別人做什麼佃戶,這不是消遣我們嗎?」

管事連忙拿著一根鐵棒在旁邊的一座銅鐘上敲了起來,好不容易人群才安靜下來。管事滿頭大汗地說道:「大家先不要吵,等我講完再吵。」

眾人並不理他,便欲再吵,這時一個錦衣衛上台抽出兩把鏽春刀,雙刀互交拍了一下,兇狠地瞪著下面。於是下面鴉雀無聲了。

管事道:「地是朝廷的,賣給大家不是要大家現在就出錢,而是分十年償還,每年還一成。有了收成後就可以交給就近的農業合作社,拿到錢後再還給朝廷。朝廷買地的錢是多少,你們就還多少,沒有利息。不過這地以後不能賣出去,不能典出去,不能租出去,必須自己種。這樣的條件,我想鄉親們應該是願意的,所以先要說給你們聽,免得以後大家怪我,那就失了朝廷的本意了,白費了皇上的一片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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