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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遷安新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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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清拿了一個下端尖銳的長木桿,一把插在河岸邊的泥土中,將木桿上端的小旗放開。那兩個太監則推著小車,沿著河岸向兩邊行去。

而這時李四清手一指,一組太監帶著青壯走了過來,其中一個太監說道:「對著這個旗杆,向裡面走,清理出一條路來。」另一個太監手裡拿著司南,小心地向前走去,後面的青壯們則背著長木桿跟上,等太監手一指,就將木桿插在地中。

每輛小車除了推車的太監外,還有兩個太監拿著長木桿走在車子的兩側。推車的太監口裡數著數字,旁邊的太監則注意不讓小車的方向偏得太厲害。

當推車太監數完了四百零八以後,停了下來,旁邊的太監將長木桿用力插在地上,將小旗放開,這時就有一組太監帶著人去到旗杆下,開始清理路的過程。

畢自肅看得不明所以,他倒是不恥下問,對李四清道:」李隊公,這車子是為了要計長短嗎?「

李四清回道:」欽差大人明鑑,這車輪一圈是五尺,合一步,四百零八圈就是四百零八步,八步用來修路,聖上說,這麼遠的距離正好保證每家人都有路可以通向各處。「他這裡說的一尺是指營造尺,約合三十二厘米。

畢自肅又問道:」那向裡面去的人為什麼不計步數呢?「

李四清回道:」往裡面去的先要把路開直,這是最重要的,然後是隔六百零八步造出橫路,橫路也是八步寬。現在先要修好這條路,要開橫路還要很長時間,到時依然會用車子來測量距離的。「

畢自肅點了點頭,既然這事李四清已經做得很好了,那自己也就不用操心了。於是轉身對遷安縣令說道:」明府最多可以招來多少青壯?「

縣令心裡很是肉疼,一天一百文,那就是一個月三兩銀,是當兵的幾倍(近衛軍軍餉較多,一個月一兩五錢銀,一般的邊軍軍餉較少,能有個七八分就很不錯了),而且還供一餐飯,可惜自己這個縣只是個中縣,於是回道:」欽差大人,本縣最多能提供兩千多人。「

畢自肅想了想道:」那也行了,很快遼民就要來了,你們縣裡的人先修好道路,然後建一些房子,等第一批遼民來了後,就有更多的人建房子了。「

縣令點頭稱是,這時畢自肅又說道:」至於工錢的問題,我們是五天一發,因為要發銀幣,不然一天發一百個銅幣太麻煩了,你給他們說一下。「

縣令期期艾艾地說道:」欽差大人,可不可以由下官發錢給他們?「

畢自肅瞪了他一眼,說道:」你想抵徭役是嗎?「

縣令不敢再說,但畢自肅已經明白了他的意思,縣令打的好主意,想讓遷安的青壯在工地上服徭役,而畢自肅給的錢則收到縣裡去。畢自肅很鄙視這種行為,但也知道縣令既然分開問自己,那就只是想把錢收到縣裡而不是自己揣進口袋,再說以後和縣令打交道的時候還很多,於是問道:「有多少人是還要服徭役的?」

縣令一喜道:「這些人都是要服徭役的,都還有一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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