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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七十章 嚴峻刑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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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光啟道:「銀行正好可以貸款給那些要改進設備的商戶,民眾也可以參與修建公路和鐵路,從而取得錢幣買取食物。所以這件事於國於民都是好事,有些人身體健康,卻又窮又懶的,養濟院也有施粥,餓反正是餓不死人的。」

說到這裡,畢自嚴想起一事道:「陛下,上次老臣便說過,戶部現在管理瑣事太多,這養濟院漏澤園和惠民藥局的管理,可否從戶部裡面分出來,再專門成立一個機構。」

朱由校點了點頭道:「這事朕有個想法,一直還沒有和眾臣工商議,既然畢卿問到了,朕便說一說。朕想從戶部專門分出一個民部,負責管理這三處機構,而且負責管理市容。」

畢自嚴問道:「陛下所說的市容是指哪些方面。」

朱由校道:「民部除了管理這三處慈善機構外,還應該管理這天下的乞討之事。現在城市裡的乞丐基本上已經絕跡,但據錦衣衛報來,農村還是有乞討之事,而且還有些人白日為乞丐,晚上為盜賊,都是身體健康的男子,這事必須要管好。」

徐光啟道:「陛下,那民部便需要與巡檢合作才行了。」

朱由校道:「是呀,各縣不是都有巡捕房的嗎,以前巡捕房主要是服務於縣衙門和法院的,現在再讓他們又要服務於民部的話,可能會出現一些矛盾,所以可以從巡捕中專門分出一部分人來,稱之這交通巡捕,專門管理交通。現在馬車和自行車開始增加,高等級公路的秩序問題也要加強,前幾天不是出現了馬車撞傷人的情況了嗎?而乞丐問題,也由他們來管,大明不允許出現乞丐,身體有殘疾的,自然有養濟院,身體沒有問題,為什麼要乞討。」

吳仁度連忙上前道:「陛下,三天前的馬車撞傷人的案件現在還沒有宣判,此事要請聖旨才行。」

朱由校奇道:「不是有《公路法》的嗎?為什麼還沒有宣判。」

吳仁度道:「按照規定,馬車的車鈴是符合規定的,據當時的目擊者說,馬車速度也不是很快,是因為路人突然從路旁邊躥出,馬車夫不能反應過來,所以導致受傷。按照法律規定,便應該是路人負全責。可是路人終究受了傷,一條腿折了,馬車不賠償路人還要路人賠償馬車貨物的損失,這好象有些過份了吧。」

朱由校道:「有法必依,這是最重要的。朕明白吳卿的意思,便是怕民眾有些閒言碎語,這個不用擔心,大家慢慢會習慣的。法院按照法律來宣判,至於路人賠償之事,朕是這樣想的。路人一定要賠償,如果他確實沒有賠償能力,可以讓人以私人身份幫助他賠償,至於他的傷情,不是有惠民藥局嗎?吳有性的那些徒弟會治好他的。但絕對不能以朝廷的名義對他進行任何的補助,這一點要確記,事後讓報紙把這場官司登載出來,給民眾提個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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