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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 查稅(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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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結果刊登出來的六天後,廠衛狀告南京禮部尚書王圖,南京吏部尚書張問達,南京戶部尚書鄭三俊等人徇私枉法事,正式在南京法院開庭了。

南京三尚書請了訟師應對,自己並沒有出面。這按新的法院規則是准許的,只有需要他們作證時才會出庭。而廠衛這邊本來就有法學院的高材生作為公訴人。

法院已經建立了快兩年,平日裡法院審案都是按照法律規定的步驟進行,大家都已經見識過了。但這場官司卻是不同,廠衛狀告南京三尚書,這可是個很稀奇的事呀。

以前廠衛想抓誰就能抓誰,抓進去以後關在詔獄裡,皇帝說你是什麼罪就是什麼罪,有時皇帝還沒有定罪,說不定已經死在獄中了。今日竟然要通過法院才能定別人的罪,這是第一個稀奇處。

以前不要說尚書,便是個七品縣令,如果犯了事,也需要京城裡的皇帝老爺才能定他的罪,也要皇帝派出的廠衛才能緝拿他,正式審訊也要運用大理寺才行。如今尚書這樣的正二品官員,就靠一個小小的南京法院,一個小小的七品法官就能定他的罪,這是第二個稀奇處。

因為這兩大稀奇,使得大量的人湧向南京法院,想要聽審。按照法律,民眾是有聽審的權力的,只是這次想要聽審的人太多,而法院的座位有限,王雅量便只好命令法警,在法院外張貼告示,每天只能按照座位數,限制進入法院的人數,先到的先進,人滿了就不能進去了。

外面沒有能夠進入的人大為不滿,便有人鼓譟起來,認為法院一定有偏私。王雅量得到報告後大怒,便欲命法警將他們亂棍打走,陳胤叢卻道:」不需如此。這件案子絕對不可能一日審完,你讓現在在法院外的人排除,發給他們明日來聽審的證明,這樣他們就無話可說了。「

王雅量道:」法律規定,藐視法庭,可以亂棍打出,為什麼要放過他們。「

陳胤叢道:」既然欲藉此事擴大大理寺的影響,為什麼要和民眾鬧翻呢?讓他們作為見證不是很好嗎?「

王雅量便讓法警在外面給民眾發放第二日進法院的憑證,但很快不僅第二日的發完了,甚至發到了第四天。而且消息傳出後,當天又有大量的人來排隊,要求參與後面的聽審。

三尚書請的訟師是南京城裡最有名的訟師劉進雲,此人嘴巴非常厲害,被稱之為劉一嘴。他知道這個官司自己這一方是一定會輸的,但是他並不需要打贏,他只需要讓三尚書抽離到這個案子以外,將這些不法事全都推到下人身上就行了。對於這一點,他還是很有信心的。

第一日的開庭,廠衛方的公訴人開始將淮安鈔關的口供呈上來,由法庭的書記官當庭開讀,王雅量和兩個助理法官專注聽著,並一一審視這些口供。

當書記官將王真吾(王紀的家人)的口供念完後,劉進雲發言了,他認為這口供未必為真,極有可能是廠衛嚴刑拷打後得到的,要求當面驗證口供。

這本來就是法庭的程序,雙方都要詢問嫌犯,於是王雅量宣王真吾上庭。王真吾上庭後,首先有書記官上前對他說道:」王真吾,你必須保證你所說的是事實或者是事實的全部,如果敢做偽證,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其罪將會加一等。若本為流刑,則變為死刑,切記不可自誤。「

王真吾點頭表示明白。書記官便帶著他宣誓:「大明皇帝陛下在上,本人王真吾保證所說的證詞均為事實或者事實的全部,如有作偽證之事,則甘願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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