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法術組合(Ⅰ)(2/2)
其次是兩個法術的持續時間不一樣。
以喬安當前的法師等級來說,施展一次「魔鬼之眼」最多只能維持40分鐘,但是施展「黑暗視覺」,可以持續生效長達四個小時!
如果把施法成本和法術的持續生效時間都計算進來,「黑暗視覺」和「魔鬼之眼」對應的魔力能級其實差不多,都需要占用2環法術位。
喬安抄錄的第五個2環法術,是「煙火術」。
這個法術有兩種可供施法者選擇的效果:製造一大片令人致盲的強光焰火,或者製造一團遮擋視野且嗆人咳嗽的濃煙。
僅從法術的效果來看,「煙火術」近乎「閃光塵」與「雲霧術」的結合體,是2環法術優化到極致的一個典範。
如果非要給這個法術挑出個毛病,那就是它的施法方式有點彆扭。
施放「煙火術」,需要以一個火源作為素材,普通的火把、篝火或者魔法創造出的火焰都可以。
施法者必須以該火源為目標施放「煙火術」,法術完成後火源便會爆發出強光或者轉化成一團濃煙,並且對周圍的生物造成致盲或遮擋效果。
喬安仔細分析「煙火術」的施法流程過後,發現一個問題。
作為施法材料兼目標的火源,不能離施法者本人太近,否則施法者自己也會被火源爆發出的強光或濃煙波及。
反過來講,如果火源處於敵方身旁,施展這個法術就能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只不過這一條件略顯苛刻——至少在大白天,很少有人會在自己身旁升起一堆篝火,更不會舉著火把亂跑。
如果找不到位置合適的火源,「煙火術」就很難發揮作用,從這個角度來講,這個法術不如「閃光塵」和「雲霧術」實用。
不過這也正常,沒有這些麻煩的限制,「煙火術」也不可能僅僅是一個2環法術。
更何況這些限制條件並非絕對無法克服,能否創造出適用「煙火術」的條件,取決於施法者自身的頭腦和想像力。
喬安接下來抄錄的是一個預言學派2環法術,「迷霧視域」。
這個法術的用途很直白,受術者的視力被魔力強化,可以看穿雲霧、煙塵、渾濁的水流等等妨礙視野的干擾物。
像「雲霧術」和「煙火術」這類法術,其實是一柄雙刃劍,施放出來以後固然能夠有效干擾敵人的視野,但是也會妨礙自身的視野,施法者自身並不能占到什麼便宜。
為了擺脫這樣的窘境,「迷霧視域」便被發明出來,以之配合「雲霧術」,比我雙方都處在迷霧包圍當中,加持「迷霧視域」的一方可以清楚看見敵人,敵人卻無法看見對方,只能單方面挨打。
這種「遮眼」型法術+「透視」型法術相互配合的戰術並不稀奇,比如「黑暗術」+「黑暗視覺」或者「隱形術」+「識破隱形」,也都是遵循同樣的思路。
隨著施法等級的提升,掌握的法術越來越多,喬安現在的視角已經不再局限於單個法術的運用層面,更多的考慮如何搭配組合多個法術,形成一系列精妙的戰術,進而形成自己獨有的施法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