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不平等的「平等條約」(1/2)
「之前我跟遠東外交大臣昆體良談過三次,那傢伙討厭得很,恨不得從石頭裡榨出油,占不到便宜就算吃虧,開出的合作條件苛刻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如果我敢答應,怕是要被殖民地的全體革命者們罵成『賣國賊』!」
富蘭克林老頭無奈地聳肩攤手,握著菸斗,繼續對喬安說:「相對而言,羅蘭陛下比他的外交大臣更通情達理,理解我們的苦衷,很清楚我們的底線在哪裡,開出的條件雖然也有些苛刻,但是值得認真考慮。」
「方不方便透露一下,羅蘭陛下開出了哪些條件?」喬安好奇地打聽。
富蘭克林老頭輕輕點頭,隨手使了個「法師密室」,把這片位於咖啡廳僻靜角落的區域籠罩起來,防備竊聽。
「羅蘭陛下提出了三個條件,只要大陸會議肯接受,他和遠東政府就公開承認大陸會議和大陸軍的合法地位,並且承諾支持我們抵抗斐真侵略軍,必要的時候,不惜派遣遠東部隊跨越大洋去新大陸參戰。」
富蘭克林老頭打開公文包,取出一份卷宗遞給喬安。
「第一個條件,是大陸會議所代表的,由約頓海姆、米德加德和亞爾夫海姆共同組成的『威爾諾亞聯邦共和國』,必須與遠東寇拉斯帝國簽署一份自由貿易協定,全稱是《友好互助通商航行條約》,條約的草案就在這裡,你看一下吧。」
喬安打開文件袋,取出草案瀏覽了一下,發現內容相當龐雜,總共列出三十條,六十八款。
這份條約的概述如下:
締約此方之國民有在彼方「領土全境內」居住、旅行與從事商業、工業、文化教育、宗教等各種職業的權利,以及采勘和開發礦產資源、租賃和保有土地的權利;並且在經濟上享受國民待遇。
此方商品在彼方享有不低於任何第三國和彼方本國商品的待遇,此方對彼方任何物品的輸入,以及由此方運往彼方的任何物品,不得加以任何禁止或限制。
此方船舶與飛艇可以在彼方開放的任何口岸、地方、領水、領空內自由航行,其人員和物品有經由「最便捷之途徑」通過彼方領土的自由。
此方船舶包括軍艦在內,可以在遇到「任何危難」時,開入彼方對外國商務或航業不開放之任何口岸、地方、領水或領空。
……
總得來說,這是一份以自由貿易和自由通航為主旨的經濟合作條約,由於締約雙方享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不存在所謂的「單方最惠國」條款,比喬安預想中的條件更公平合理。
「我原本以為,遠東政府要迫使大陸會議簽署一份類似『帝國特惠制』的條約,現在看來並不是那樣,條約的內容很公平。」
喬安對條約草案的評價,引來富蘭克林先生搖頭嗤笑。
「你沒有在外交部門工作的經歷,看不透文字背後的陷阱,我的孩子,須知字面意義上的公平,可不等同於事實上的公平。」
「此話怎講?」喬安詫異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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