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獅子燈(2/2)
也就是說,她練過字,應該也識不少字,信里的內容不難,沒有生僻詞,為什麼還要他來代筆?
隨後女子從懷裡取出一隻軟囊,自其中掏出印章。
趙豐趕緊找印泥給她。但女子瞪他一眼:「轉頭。」
男女有別,姑娘不願名字被陌生人所知,這也很正常。趙豐老實轉過頭去,直到女子蓋好印章,將信紙疊好,才對他道:「再寫信皮。」
信皮即是信封。
趙豐重新執筆,聽她一字一字念道:「交梁國青州知州府幕賓李順元親啟。」
這封信竟然要寄去梁國!
趙豐微怔,但未表現在臉上,依舊是給她一絲不苟寫好了。
女子裝好信,付了筆費,正要走出去,抬頭恰見牆上掛著的幾串燈籠里有這麼一盞,畫屏上繪著一對夫婦帶著小兒女遊逛水邊的場景,筆法生動,畫中人臉上的笑容也很真切。趙豐是制來上巳節應景兒的,所以繪得一團喜氣,和樂融融。
她多看兩眼,有些恍惚。趙豐即抓住機會推銷:「姑娘可願將它帶走?我可以加上木竿,把它做成提籠,十四天後就可以提著遊園了。」
提燈籠,這在大戶人家裡都是下人的活兒,除了上巳節。據說,在這一天親自打燈籠可以「照福」,諧音「招福」。
「不要這個。」女子卻皺起眉頭,趙豐這才注意到她眉心有一道很淺很淡的豎紋。看來,她平時沒少做出這個動作了。
一個姑娘家,怎會有那麼多煩心事?趙豐正想著,卻見她指了指另一盞提燈:「這盞還不錯,給我改成提燈。」
趙豐看了一眼,就有些無語。燈上繪的是一群獅子,神態威猛。獅子的標誌是血盆大口、尖牙利爪,他全都保留了,否則那就不是獅子而是土狗了。
儘管個頭不大,但這不是人們手裡的提燈,通常掛在祠堂上作辟邪之用。趙豐忍不住多嘴了:「你、你確定?」
「你賣不賣了?」她有些不耐煩,這男人太婆媽了,還有些無謂的善心和軟弱。
她想起那個風雨夜趙豐的所作作為。
談到錢,趙豐立刻就回過神來:「賣!你稍等。」
他飛快取下燈籠,加以改造。
少年手指修長,上下翻飛,很是老練。女子在桌邊坐下等待,似是看他加竿,但趙豐發現她目無焦距,其實只是發呆而已。
她總是心事重重的模樣。
咦,自己為什麼會用出「總是」這個詞?他和這女子不過是第二回見面而已。
他正在努力工作,外頭又奔進來一人,作小廝打扮,對著女子行了一禮:「九小姐,老太爺找您回去呢。」
女子長長嘆了口氣,才問趙豐:「好了麼?」
「好了!」他快手快腳做完最後一步,將成品遞過去。「原本要四十文錢,熟人價,只收你三十七文!」
女子呵了一聲:「當你的熟人,也不咋值錢嘛。」說罷拿起燈籠,身邊的小廝趕緊替她接過。
看她神態、衣著和舉止言行,都不是小門小戶出來,有學識也有涵養。趙豐再一次感覺到奇怪,為何她不自己動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