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二章 閣下是官吧?(2/2)
吳爭道:「奉朝廷之命,前來安撫民眾。」
「安撫民眾,用不著藏頭藏尾吧?」
「那你認為本官是來對百姓不利的?本官此行就這三人,就算想對百姓不利,也是不能吧?」
這話有道理,讓鄭一斤等人臉色稍稍緩和起來。
劉老三突然問道:「聽大人說話口音,應該是紹興府人吧?」
「對,你猜得沒錯。」
「大人姓吳,與會稽郡王可有關係?」
吳爭一愣,隨即答道:「我和王爺是同鄉,兩家相鄰不到二里地。」
「這麼說,大人與會稽郡王能聯絡得上?」
「當然,此次入京,我就是做為王爺隨從來的,在朝廷讓王爺暫時總理朝政之後,王爺任命我為給事中,處置北門橋民眾之事。」
「如何處置?」
「有理說理、無理鞭撻、違法緝捕、欠債還錢!」
這十六個字,淺顯易懂,實為人間至理。
劉老三精神一振,首次激動起來,「大人所言當真?」
「當真!」吳爭沉重應道。
劉老三突然屈膝跪在吳爭面前,磕拜道:「學生有冤屈在身,要出首戶部郎中陳仲奎欺詐錢財、魚肉百姓、逼死人命,請大人主持公道!」
這一幕太出乎吳爭意料,愣了半晌,吳爭伸手攙扶道:「你是生員?」
此時的秀才,是功名,尋常人可不敢自稱「學生」。
劉老三不肯起身,他一臉木然道:「學生劉元,崇禎十六年的生員。」
「你先起身,坐下好好說,真有冤屈,本官定替人作主。」吳爭皺眉,手上使了些勁。
若是平常,吳爭不愛搭理這種事,這天下本就沒有什麼絕對公平可言,真要管世間所有事,就算自己化身千萬,怕也忙不過來。
要治根,還得重新建立有效可行制度、法律。
但此時,吳爭本就為了亂民之事前來,加上鄭一斤等人這麼「熱情」地招待,吳爭倒也願意聽聽劉元究竟有何冤屈。
劉元顯然不象鄭三斤等人粗獷有力,就象他自己說的,只是個手無縛雞的書生,被吳爭一使勁,抗不住了,這才起身坐下,慢慢說了起來。
然而他的臉上依舊一片木然,完全沒有任何激動或者激憤,就象是在說別人家的事一般。
劉元家原本在西城三山門一帶,家底也算盈實。
劉家三子,兩兄早亡,僅餘劉元一子,家中有一座約二畝院子,一座祖宅,二十畝水田(江南水田那可是實打實的不動產),還有兩間鋪面,經營些日常百貨雜物,日子也過得安生。
兩年前,戶部開設錢莊,以二成高利息(月息)吸引儲戶。
劉元他爹拿著家中積余大概二百五十兩銀子存入,每月可支取五兩的利息。
五兩可不是個小數目,京軍一月的餉銀原本才一兩,後來被吳爭的北伐軍一比對,才增加至二兩(但士兵拿到手的,最多才一兩二、三錢),也就是說,這利息可以抵得上近三個成年勞動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