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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四十一章 將在外君命不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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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全義的這種想法,從戰術上而言,其實沒有錯,打敵人一個下馬威,震懾住它,然後談判,就可以獅子大開口,予取予求了。

可蔣全義終究是不明白,這種做法,是要建立在,實力絕對可以碾壓對方的基礎上,否則,你想停的時候,敵人不肯停,怎麼辦?

實力稍高於對方,亦或者理論上可以勝過對方,都不代表著碾壓對方。

這就象後世「A國」打越南,實力相關夠懸殊了,可結果呢,打成十幾年的僵持消耗戰,最後不得不灰溜溜的撤兵。

何況,就目前的實力而言,清廷的綜合實力是強於義興朝和吳爭大將軍府的,這不容置疑。

僅僅的局部軍事實力勝出,不代表著綜合實力。

譬如軍力,吳爭麾下攏共二十萬人,還要駐守三面十幾府。可清廷呢,不算八旗和漢八旗,單就吳三桂和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三順王的降軍,就有四、五十萬大軍,更有江北各地降清明軍,不下百萬之數。

而財政賦稅,那更是吳爭大將軍府的四倍之多。大將軍府去年的歲入才一千三百多萬兩,而清廷去年卻有近六千萬兩之巨。

所以,蔣全義的想法,從戰術上來說是正確的,可從戰略上來講,就是錯誤的。

因為,他根本沒有辦法做到,真正的掌握戰場主動權。

簡單地說,就是打痛了敵人,敵人的反擊,蔣全義是承受不住的。

……。

蔣全義最讓吳爭生氣的是,他其實並非是讓傳令兵稟報的,半夜時分才率軍出發。

而是傍晚埋鍋造飯,讓將士們吃了一頓好的、飽的之後,隨即揮師北上。

也就是說,比他派傳令兵稟報的時間,足足提早了三個時辰。

三個時辰,按普通人的速度,一個時辰也就走二十里左右,可北伐軍的行軍速度,是經過步兵操典嚴格規定的,普通行軍一個時辰是二十六里,急行軍需要達到三十里以上。

一個時辰三十里,幾乎是慢跑的速度了。

而且不是僅僅一個時辰,操典中規定,一次長途奔襲訓練是四個時辰,也就是說,得百里以上。

而蔣全義本身就有著不被吳爭阻攔的小心思,怎麼可能是令泰州衛慢悠悠地行軍呢?

其實在吳爭得到稟報時,蔣全義率部已經過時堡,逼近寶應了。

吳爭派人傳令,讓蔣全義「攻擊即止」,那就是個笑話。

因為這命令傳到寶應時,蔣全義已經率部攻下了寶應,正趁勝攻打大河衛。

明朝設置衛所,普通府大都是數府一衛。

只有軍事重鎮、要隘,才一府一衛。

譬如太倉設鎮海衛,松江設金山衛,嘉興設海寧衛諸如此類的。

可淮安府卻有三衛,不說邳州那一衛,就說淮安府治所山陽,一城就設有兩衛——淮安衛和大河衛。

這是因為淮安府不僅是漕運中樞、交通要津、治河中心,更是鹽業集散地和關榷重地。

淮安府與他府不同之處更在於淮安府這兩衛,都屬朝廷中軍都督府直轄,和一般衛指揮司不同,品級相對要高一階,同時兩衛除防衛、屯田外,還擔負著漕運任務。

淮安府兩衛,不但有各自獨立的造船廠、軍械局、教場及衛學等設施,還擁有六百石以上漕船近四百艘,這運力足以將一支數萬人的軍隊,一次性啟運。

其實,這也是吳爭擔心北伐之時,進攻受阻,陷入僵持困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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