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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一章 宴請群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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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可以看出,王姓商人雖有千萬巨財,可面對士人那種卑微。豐坊寫「闌坡」二字相贈,原是有嘲笑之意,不意卻被聰明的王姓皮貨商解為抬高自己的話。

當然,這也反映出商人是社會底層人物,有求高之願。

無論是莫執念還是張國維流露出的意思,也就是吳爭的身份,不能太給這些商人臉了。

吳爭笑了笑,道:「我還有事,要仰仗他們,按我說的去辦吧。」

聽吳爭堅持,莫執念也就不勸了,應道:「是。」

……。

聽聞王爺要請他們吃酒席,倒讓這群商人打起了退堂鼓,他們亦喜亦驚啊。

為啥呢?

他們怕啊。

有道人「無奸不商」,特別是古代的商人,真正做大的,哪個不是背後沒有些見不得人的事?

資本的原始積累中,囤積居奇、待價而沽、哄抬物價、坑蒙拐騙,這還是最普遍的。

勾結盜匪、殺人越貨,甚至勾連外敵,發國難財,也不稀奇。

加上社會地位低下,根本沒有自保的能力,只能以攀附權貴來自保。

所以,商人們最想接近的是官府,最怕的也是官府。

他們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有劍,當頭落下來。

沈萬三夠富、夠豪了吧,家破人亡也是旦夕之間。

有個微胖的商人嘟噥道:「其實也不是什麼大事,就算每月虧空個十幾萬兩,按你我幾家的財力,也不是支撐不下去……好在王爺也沒有什麼例外的雜稅苛捐攤派,權當是孝敬王爺了唄。咱不去了,行嗎?」

邊上一個更胖的商人應和道:「陳員外說得是,都道民不與官爭。何況糧價之事,利益的是百姓,有百姓擁戴著,咱鬥不過官府。也就是現在有商會在,咱能向莫老發發牢騷,要換作以前,也就打落牙齒往肚子裡咽了……誰叫咱是姥姥不親舅舅不愛的奸商呢。算了吧?」

邊上十幾商人紛紛應和。

這時,為首的席本楨道:「諸位說得是,可既然王爺發話了,咱也推不掉啊。有道是既來之,則安之,先去邀宴才是正經的。」

這話讓群商人紛紛點頭,雖說心裡害怕,但也是個誘惑,至少赴了這頓宴,回家之後,那得吹老鼻子的牛皮了。

能和堂堂王爺同席,這得是多大的榮耀?

……。

身著玄色五爪行龍王服的吳爭,端坐在主位上。

身邊大將軍府諸官員作陪。

這陣勢,這氣勢,讓這群商人無不噤若寒蟬。

哪還有開口的膽量?

吳爭微笑著掃過每個人的臉。

「本王有那麼可怕嗎,竟讓諸位員外都不敢動箸了?」

員外郎,在唐時,是六品近侍官,是郎中之下助理,明朝時,升為從五品,相當於一個散州知府。

可明末時起,隨著官制改革,成為了一個閒職,漸漸與科舉無關,然後隨著國庫空虛和賣官鬻爵,漸漸和財富聯繫在了一起,只要肯花銀子,地主和商人都可以捐一個員外官職來做。

也因為如此,員外這個官,成為了明末,一時爛大街的稱呼。

而這些商人,哪個沒有買個員外郎的財力?

但,這時員外只是一個客氣的稱呼,已經與官名無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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