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四章 一樁滅門血案(1/2)
可憐留下個七歲大的孩子,流落街頭,潘氏卻不管不問,若沒有鄉鄰不忍心,給孩子施捨些食物渡日,這幾個月下來,恐怕這孩子早就餓死街頭了。
此次黃駝子戰場倖存下來,滿心想著回去,用賞賜銀子替家裡買上幾畝地,過幾日舒坦日子。
不想,一到家就發現家破人亡,連院子都不是自己的了。
當天晚上,黃駝子持刀闖入鄭家,殺了鄭家一家五口。
聽到這,吳爭沉聲道:「你若是替這黃駝子求情,本王不能允。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雖說此情可憫,可畢竟他殺了鄭家五口人。本王若以此徇私,豈不枉法?」
蔣全義急道:「可他是功臣、英雄,如果不是鄭榮賊子狼心狗肺、如果不是潘氏水性楊花、如果不是當地縣衙貪髒枉法……他何至於走到這步?」
吳爭厲聲道:「但事實上,他就是滅了人家滿門。這鄭啥來著,是該死,可他一家人不該死吧?況且,他黃駝子遇事不穩重,見家中遭遇變故,卻不告官,而私自殺人報復,就該繩之以法……否則,有這樣的人在民間,讓周邊百姓心中如何安生?」
蔣全義「撲通」一聲雙膝跪地,激憤道:「王爺,兩萬多人哪,就剩下這三百多條命了,當初也是王爺建言朝廷派京衛北渡攻儀真的……再說了,黃駝子他報官了,可官府不為他作主啊……王爺不能見死不救啊!」
吳爭聽了心頭一跳,問道:「他報官了?」
「是。他確實報官了,可秀水縣令鄭有德是鄭家遠房親戚,他受了鄭榮的賄賂,聲稱黃駝子投降清廷,理應除籍追辦,判罰潘氏和離、家產歸於潘氏,並無錯處。而黃家老人懸樑自儘是自己想不開,與鄭家無干,這才有了黃駝子殺人之事……王爺,卑職也是悔啊,見好不容易回到了江南,想著兄弟們都快一年沒回家看看了,這才允他們回家……不想,不想就發生了這等要命的事……。」
「你是得好好自省。」吳爭沉聲道,「這樣的事,你身為一部主將,事前竟毫無察覺,也無預防措施,脫不了干係。」
吳爭這話還真沒錯。
一場歷時長久的大戰之後,倖存將士回家,古來都有一個預防措施,那就是由當地官府悄悄按籍打聽一下,看家中有沒有發生變故,好提前做好應對和預防。
為得就是防止象黃駝子這樣惡性的事件發生。
很顯然,象這種事,如果事先知道,傻子都能明白,不能馬上放黃駝子探親去。
可話也得反過來說,蔣全義還真沒有能力去對嘉興府各縣下命令。
因為嘉興府是吳爭的地盤,而蔣全義部還沒有正式改編,他的身份依舊是義興朝京衛的副千總,連他受錢肅典委派負責這支殘部的職位,都是臨時的,不被承認。
副千總,就是個從六品官,可這是軍職,無法去節制當地官府。
當然,他可以向嘉興府或者大將軍府申請,但蔣全義沒有這麼做,而是一時衝動,直接將這些人放走了。
蔣全義怒瞪著吳爭,他的眼中有淚。
吳爭能理解,但也有些光火,吳爭大喝道:「怎麼?還想沖本王動手啊?」
蔣全義賭氣吼道:「卑職不敢!可王爺,事出有因,且當地官府不能秉公處置,也是兇殺案的主因之一,王爺不能不管啊……他們都是朝廷功臣,哪個身上不是傷痕累累?」
「起來說話!」
「王爺不答應,卑職……卑職就不起來。」
吳爭惱道:「愛起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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