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一章 殺雞儆猴(2/2)
聲音越來越遠之後,吳爭回過身來道:「相信大家都在奇怪,為何本教官說他沒有機會了。」
吳爭停頓了一下,道:「本教官是個非常講理之人,當然不會隨便去淘汰一個人。但我說過了,從今日起這三十天中,你們只能稱呼我是教官或者是吳教官……可他叫錯了,所以,他沒有機會了。」
這話讓剩下的人,再次竊竊私語起來。
吳爭厲聲道:「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
吵雜聲漸漸平息。
吳爭道:「我知道,他的本事說不定比你們在場的一些人都要好。可我用不上,為啥?因為他不服從。你們心裡都明白,這是一支與以往都不同的軍隊,你們不會再穿著鎧甲與敵人肉搏,而是在百步距離射殺敵人。自然,訓練方法就會不同。」
「可射擊不足以消滅所有敵人,特別是百步的距離,你們這麼多人都打不中敵人,怎麼辦?」
沒有人回答,吳爭自問自答道:「配合。配合就至關重要。一桿槍打出一顆彈丸,在百步外射中敵人的概率太小了,可如果是三個人同時對一個敵人射擊,那射中的概率就會大一些,如果是十個人同時射擊呢?那這個敵人幾乎就是死定了。」
這道理顯而易見,有個士兵小心翼翼地問道:「教……教官,那十個人對一個敵人射擊,餘下的敵人怎麼辦?」
吳爭道:「這問題問得好。可你們應該也聽過一句話,叫做傷敵十指,不如斷其一指吧?」
那士兵點點頭。
吳爭道:「同樣十人對陣,打死一人,對方就剩下九人,接近至肉搏時,你們就可以是十對九,這個差距足以影響到戰鬥的結局。」
那士兵不出聲了。
吳爭道:「這就是配合的重要性,集中火力,打死一個或者兩個,就可以讓你們掌握戰鬥的主動權。以前用刀劍時,誰勇猛往前沖,誰力氣大,誰就是戰場之王,可現在,面對一顆飛速射來的彈丸,一個七尺漢子和一個小孩的結局是一樣的。可怎麼配合呢?那就是四個字,令行禁止!」
「打個比方,十個人射擊,前前後後十人輪流參差射擊,和十人同時對一個目標射擊,射中敵人的概率哪個大?」
那個士兵答道:「當然是一齊射擊大。」
吳爭點點頭道:「沒錯。可十個人在同一時間射擊,你們能做到嗎?」
所有面面相覷,有人在低聲說,「應該能做到吧。」
吳爭厲聲道:「那五十人呢?五百人呢?」
再沒有一絲聲音了。
「之前那個士兵被淘汰出局的真正原因,就是他做不到令行禁止。當然,他經過訓練想來也是能做到的,可本教官沒有時間浪費在教導他服從,這本是你們在方將軍訓練下該有的覺悟。三十天……三十天之後,你們將與方大人訓練的五十人對戰,你們想贏嗎?」
「想!」這聲音大得,讓吳爭很滿意。
軍人嘛,特別是職業軍人,就該是這種氣勢。
方國安訓練得不錯,吳爭點點頭,心裡再次肯定。
「好。可問題是,除了剛淘汰的一人,還剩四十九人,分成四隊,還多出一人,怎麼辦?」
士兵們頓時緊張起來。
吳爭左右一看,指著演武場道,「誰能告訴我,這操場東西有多遠?」
第一排左邊一個士兵大聲道:「回教官話,東西縱五里、橫三里。」
吳爭「唔」了一聲,「那就跑個來回吧,最後一名者……淘汰。」
士兵們一個個面面相覷。
吳爭將手一背,邊轉身邊道:「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