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三章 三千人打五萬大軍的伏擊?(1/2)
可蔣全義內心不服氣啊。
他知道,要想在吳爭手下出人頭地,那就得建奇功。
能從儀真那座血肉磨坊中活下來,被清軍追擊輾轉千里倖存下來,蔣全義已經沒有一絲佛性。
殺,或者被殺。
他麾下三千精銳,也是這樣的老兵。
於是,蔣全義留下一小隊人,做為聯絡他後續部隊之用,自己率部迅速前出。
他要打一場,伏擊戰!
瘋狂!
確實瘋狂!
三千人,要打五萬人一場伏擊戰。
如果吳爭在,一定會一腳踹蔣全義一個後滾翻。
這簡直就是壽星公吃砒霜,活膩歪了。
先不說能不能伏擊成功,就說成功了,能撤退嗎?
打掉清軍先頭部隊,讓你使出全身力氣,儘可能地殺,能殺一萬人?
後續敵人主力會如潮水般將你淹沒。
如果敵人有騎兵,那更不用說了,分分鐘就能包圍、殲滅。
後世游擊戰,那是打運動戰,將敵人拖著跑,然後在形成局部兵力優勢時,伏擊其跟得近的先頭部隊。
可現在不一樣,清軍傾巢而來,目標很明確,就是泰興,不存在被明軍牽著鼻子走,打運動戰的可能。
但蔣全義,就這麼,幹了!
蔣全義想要奇功,但他也不想送死,他還沒有到達如此不管不顧的瘋狂程度,況且想建奇功的人,又怎麼想去送死呢?那功勞豈不白費了嗎?
實際上,蔣全義對泰州到泰興的地形很熟,之前率部與濟爾哈朗「躲貓貓」,在揚州府造了那麼久時間的「孽」,帶著濟爾哈朗所部一個勁地來迴轉圈,豈能不熟地形?
加上吳爭在泰州城與多爾袞談判時,蔣全義帶兵來投,也是走的這條路。
所以,蔣全義心裡還是有計較的。
泰州至泰興由北向南的官道,呈一個「N」形,其實也是運鹽河的流向。
在口岸鎮以東約三、四十里處,就是官道「N」轉折的地方。
此處有座石橋,是行軍路上必經之處,否則就得渡河,但因為有橋,這小河上基本找不見幾條船。
蔣全義的狠,就體現在這裡。
他率部急行至石橋後,下令將百斤火藥埋於橋下,並將所帶千顆地雷藏於橋頭靠泰興方向。
這些地雷是軍工坊的第一批產品,不是觸絆雷,是拉線雷,結構簡單,可靠性高。手動拉繩以燧石摩擦點火觸發,缺點是人必須在附近隱蔽,不過蔣全義手下,確實不缺敢死之人。
撥給這批地雷給蔣全義的用意是,這種地雷的埋設難度小,挖個坑埋下,引火繩套個竹管就行,哪怕埋設在土中,竹管子的空氣也足以保證導火線燃燒,不至於因缺氧而熄滅。
埋設花費了近兩個時辰,說得簡單些,橋頭向泰興方向的三里官道,表面基本被翻了一遍。
這種粗糙的手段,如果在後世,傻子都能發現有異。
可在這個時代,路都是土的,也沒有用地雷大規模作戰的常識,負負得正,或許是上天也打算成就蔣全義一番大事吧?
當部署完後,蔣全義令軍撤離至這五里官道後面隱蔽。
他的狠不僅僅是對敵人,還對自己。
他居然留下做為敢死隊一員隱蔽在橋下坑洞,而軍隊的指揮權交給了他的副將,約定以爆炸聲響起為訊號,對過橋敵人發出攻擊。
實在夠瘋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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