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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吳爭,你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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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爭微微轉身,正面對著黃得功道:「黃縣令,你也聽到了,當事人說,這信與本官有關,那本官驗看,就不算是插手政務了。」

說到此,吳爭向陳勝頭一歪,「攔住他們。」

「是。」

吳爭手又是一抖,抬眼看信,這一看,吳爭大怒,指著黃得功罵道:「好你這黃得功,你竟敢做這事?」

黃得功聽了臉色發白,兩腿一軟,「嗞溜」滑倒在地。

吳爭反而是愣了,不自覺地摸了下臉,難道自己剛任百戶,官威就恐怖如廝了?

「咳。」吳爭乾咳一聲道,「黃縣令,你竟敢向越國公進讒言,誣陷本官,這信本官收了,當作是證據,來日本官會向魯監國參你一本。」

黃得功原本死灰的臉,瞬間滿血復活。

他看看吳爭,又看看孫明貞,恍然明白了。

「吳大人,這事本官做得確實有欠考慮,不過本官還沒有送出,就被孫明貞偷了出來,好在此信落在吳大人手裡。這事就算是本官錯了,還望吳大人不計前嫌。」黃得功馬上站了起來,拱手道。

吳爭有些懵,拿著信紙又看了一遍,再看向黃得功,心道,這黃得功怎麼這麼講理了呢?

按理說,黃得功寫信向越國公讒言,就算卑鄙,那也是他的權力。

只要信中沒有違法之事,吳爭就算是天皇老子,也不能干涉人家通信不是?

可眼下古怪的是,黃得功認了,還道歉?

不但道歉了,還很深刻。

都道事有反常必為妖,吳爭看向孫明貞,「孫明貞,你可想好了,這事若真就這樣,本官護不了你,你就得和黃縣令回去。」

孫明貞看了一眼黃得功,咬著牙對吳爭道:「大人,我還有私情稟報,請大人帶我離開這裡。」

黃得功急道:「吳大人,這就是個賊,吳大人可不能相信此人。請吳大人將此人交於本縣,本縣一定給吳大人一個交待。」

吳爭沒有理會,看著孫明貞道:「單憑你一句話,就讓本官得罪本縣父母官?說些本官感興趣的。」

孫明貞猶豫了一下道:「大人低下頭來。」

吳爭依言彎下腰去。

孫明貞在吳爭耳朵邊,輕聲道:「我還有一封信,不過不在身上,大人如果護住我,帶我離開這,我就告訴大人信在哪。」

吳爭心中一動,慢慢直起身來。

黃得功緊張地看著吳爭,他真想下令殺死眼前的所有人,滅口。

可他明白,那領頭差役的脖子上還架著刀,厲如海肯定不會奉他命殺官。

黃得功手在抖,人在抖。

吳爭開口了,「黃縣令,孫明貞告訴本官,說黃縣令本日苛虐於他,不想在黃縣令手下幹了,想改投本官麾下,本官天性仁慈,也就免為其難,答應了。」

說到此處,吳爭向孫明貞問道:「本官所說,可是事實?」

孫明貞一聽,頓時明白。

能做師爺之人,豈會反應遲鈍?

「大人說得沒錯,小人孫明貞願意從即日起,投入大人麾下。」

吳爭將信塞入懷裡,手一攤道:「在場諸位都是人證,孫明貞是自願投效本官的,陳勝,帶孫明貞回莊。」

「是。」陳勝一揮手,兩個士兵上前,夾住孫明貞的臂彎,攙扶而去。

黃得功肝膽俱裂,眼看著孫明貞被人帶走,可他無能為力,什麼也做不了。

吳爭見幾個士兵護送著孫明貞離開,便向黃得功拱手道:「黃縣令不必遠送,本官去矣。對了,二千四百石糧食,三日之內必須到吳莊,告辭!」

吳爭轉身離去,之後是陳勝,再後是二憨一推那差役,在士兵的簇擁下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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