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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巧言令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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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爭面無表情地說道:「黃縣令,你、陳秉申、黃伯彥占著吳家產業,有道是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吳爭前來要債,有何不可?況且吳爭是官,陳秉申是民,這私闖民宅從何說起?難道黃縣令之前帶著這麼多捕快進來,通報過陳家主人?至於這地上三具屍體,黃縣令應該發現,屍體手中有刀,應該明白本官是自衛。」

黃得功怒哼一聲,「好,本官這就回去向魯監國上書彈劾你,你等著。」

說完,轉身想離開。

「黃大人且慢。吳家的八百畝良田,黃大人以吳爭叔侄投降滿清的罪名,霸占了去,總得有個說法吧?」

黃得功臉色蒼白,跺腳道:「本縣還給你就是。」

「還自然要還的,可這三四個月的時間,夠種一茬糧了。黃縣令不得有個說法啊?」

「你……,本縣可以賠你糧食。」

吳爭呵呵一笑,道:「黃大人早這麼說,這事不就好辦了嗎?陳勝。」

「屬下在。」

「帶二十人,隨黃縣令去取田契,還有二千四百石糧食。」

「是。」

黃得功一聽,轉頭怒道:「吳爭,這二千四百石糧食從何說起?」

吳爭道:「吳家田肥,一畝水田一年兩茬至少可收六石。我只收你半年,已經是給黃縣令面子了。黃縣令,你可不要給臉不要臉啊?要不,等下我帶麾下一百三十多號人,去縣衙領糧?」

黃得功鬱悶得要死,可真拿吳爭沒辦法,恨恨地一跺腳,轉身而去。

陳秉申急了,他哭喊道:「黃大人,你不能丟下我不管啊?」

可黃得功現在哪還有心情理會陳秉申?

連理都沒理,轉身帶著捕快走了。

陳勝沖吳爭一抱拳,帶走了二十人,真去領糧拿田契了。

數十人的離去,陳府中瞬間空曠了不少。

唯一不變的是,廳內諸人。

他(她)甚至連動都不敢動一下。

吳爭回身,用腳尖挑起陳秉申的下巴,說道:「陳老爺,黃縣令也救不了你,你現在可以去死了吧?」

陳秉申這時已經絕望了,他明白沒人能救得了自己。

但他卻心中有恨,恨黃得功過河拆橋。

於是掙脫吳爭的腳尖,衝著吳爭連連磕頭道:「吳少爺,我錯了,我知錯了,饒我一命。」

陳小姐也在陳秉申邊上跪下,向吳爭磕頭道:「吳爭,你不能這麼絕情。只要能放我爹一條生路,我陳家就算傾家蕩產,也在所不惜。」

不想,吳爭竟說道:「陳家家產?從現在起就不姓陳了。」

陳小姐大愕,她怒道:「吳爭,你想搶不成?」

吳爭道:「你們也聽見了,黃縣令霸占吳家田產,也得賠償。你陳家占了吳家十幾個鋪子,難道就不用賠償?」

「那也用不了陳家家產作賠吧?」

吳爭嘆道:「黃縣令畢竟是縣令,吳爭不好太獅子大張口,你陳家只是平民人家,那就得按我的方法來。」

「就算多賠你十幾家鋪子,也用不著拿陳家家產充數吧?你這是什麼道理?」

「道理?陳小姐,你也是讀過書的人,難道不知道,亂世之中不講道理,只講實力嗎?就算要講道理,那也是講我吳爭的道理。我要你爹死,他就得死。」

陳秉申突然仰頭道:「吳爭,如果我以一樁秘密,換我一條命,你換不換?」

吳爭有些意外了,想了想道:「那要看什麼秘密,值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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