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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章 不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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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鬧劇之後,雙方重啟談判。

吳爭已經不摻和,靠在椅子上閉目養神。

多爾袞卻不同,他雖然也靠著椅背不摻和談判,可一雙凶眼,微眯著緊盯著吳爭。

不過這時,義興朝官員的氣勢已經反壓,清臣也因為多爾袞的那出「玩笑」而顯得比較拘緊起來。

有句話說的好,正義只存在於火炮的射程之內。

被二十多門重炮指著,沒有人的心裡會不忌憚,就沒有氣勢可言。

這次談判就比較順利了,最後雙方達成共識,泰州、泰興歸屬清廷,明軍在十五天內撤回南岸,但清廷不得在泰興駐兵,泰興做為一個不設防區域,形成雙方的緩衝地。靖江正式歸屬義興朝。清軍從龍潭撤回北岸。

雙方都沒有再提到沈致遠和錢翹恭,似乎被共同遺忘。

但吳爭所提出的關於「四顆炮彈」的賠償問題,被獨立地單獨列了出來,吳爭提出,清廷以今日談判的高台位置方圓二里土地,做為三十陣亡士兵漢家衣冠的墓地,來充作「四顆炮彈」的賠償。清臣官員在多爾袞沒有反對的情況下同意了,但提出只能立無字碑,不允許江北百姓悼念、祭祀,義興朝官員認可了。

最後的協議經吳爭和多爾袞簽字確認,但須各自送回京城用印。

士兵的屍體大都殘缺,已經不適宜移動,但吳爭堅決要求將他們帶回家,最終,七十火槍兵含著熱淚,用雙手捧著已經泥土分不開的血肉,殘肢進行收殮。

這種悲傷,讓在場明臣無不掩面落淚。

吳爭強硬下令,不准流淚,他對著七十火槍兵道:「百姓可以流淚,但我們不能流淚,我們沒有資格流淚,我們能做的就是沿著他們的路走下去。等將韃子趕出關外,甚至徹底消滅的時候,我們如果還活著,才有資格流淚。」

吳爭轉向義興朝官員道:「你們也沒有資格為勇士們流淚,他們今日的英勇無畏,需要你們的口去傳頌,去告訴江南百姓今日在發生的一切,當每個百姓都能勇士的事跡耳熟能詳之時,你們,才有資格為他們流淚。」

沒有一人來反對吳爭的言詞,只是,這次吳爭的命令不再好使。

將士們清晰地看見,他們的主帥眼睛裡,有兩顆豆大的淚珠滾落。

仇恨,從沒有象今日這樣深深地進駐到將士的心中。

因為,在今日,他們看到了曾經是自己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同袍,成為了英雄。

而英雄,死在了不公平的較量中,幾近於謀殺。

這讓他們,不服!

戰死不冤,冤得是不公平!

他們相信,他們的主帥也不會服,他們要將這不公平,加倍還於敵人頭上。

清臣們遠遠地看著,多爾袞的隨扈也在收殮著重騎的屍體,還有受傷的戰馬。

但清騎的屍體基本都是完整的,他們有著鐵甲的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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