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五章 血戰鎮江城(一)(2/2)
當然這是後話了。
不管是儀真,還是丹徒。
在此時吳爭的眼中,那就是兩顆棋子。
倒不是說吳爭的心腸已經狠到六親不認的境地,而是經歷了死裡逃生的吳爭,明白在這個亂世中的生存法則,仁和善已經不適用了,唯有鐵血方能生存。
對別人狠,對自己亦狠。
以五千騎和三千多步兵,就敢想與五千八旗騎兵硬撼,雖說最後確實是成功了,但這種做法,確實夠狠。
哪怕在崇禎朝,以數萬明軍要全殲清一支五千騎兵,那也是鮮有前例的。
當時明軍能殲滅一、二千清騎,那就是舉朝慶賀的大捷了。
可這還不算狠。
狠的是,吳爭在丹陽全殲清騎之後,義無反顧地率部北上,去進攻一個尚有一萬多清軍精銳的鎮江城。
這確實有點瘋狂。
這就是一場孤注一擲的賭博。
賭清軍不敢象自己一樣,孤注一擲,出城迎戰。
有句話說得好,叫光腳不怕穿鞋的。
清軍占著鎮江城,且已經占據了一年多,那就是穿鞋的,他們需要防守四面,就算集中最大的兵力於一面,他們也得防備城中明人百姓趁機反抗,所以,兵力分散是肯定的。
而吳爭如同前去「打劫」,是光腳的,可以無所顧忌地集中一面、一處、一點,進行攻擊,只要清軍不敢出城迎戰,那麼就算攻城失利,只要想撤,完全撤得了。
這就是雙方的優劣態勢。
三場戰役,同時進行著。
儀真最先,丹徒其次,鎮江城最後。
可戰鬥結束,卻是反向排列。
鎮江最早,丹徒其次,而儀真一直持續到戰爭嘎然而至。
吳爭一樣打得很辛苦。
三天之中,鎮江城南門,被明軍十六門火炮輪番施虐。
單就城門,已經換了四次。
最後清軍開始拆除北門城門,運至南城安上。
而城牆上,清軍的火炮同樣也砸毀了明軍七門火炮。
說它是砸毀,而不是炸毀,那是因為實心彈不具有爆炸力。
當然,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吳爭發現火炮無法洞穿城門,不是城門厚到了難以毀壞的程度,而是在四次城門被明軍火炮轟開之後,清軍在城門之後,已經壘起了厚厚的沙袋、條石、橫樑等等。
這種堅實,哪怕後世的山炮,連著轟上一天,也未必能轟開,這個時代的火炮,都就等於是擺設了。
這下抓耳撓腮,吳爭也著實沒轍了。
應天府如今是自顧不懈,不可能向鎮江增兵,事實上,就算能增,陳子龍等人也不會派兵。因為在他們心裡,朝廷安然重於一切,都連派馬士英、錢肅樂催促自己援兵應天府,怎麼可能再派兵來援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