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二憨,殺了他(2/2)
小安蹩著眉喝道:「我家大人乃嘉定總兵麾下親衛哨官,還不上前拜見?」
那領頭小旗神色再變,他放下手中的財物,肅容向吳爭馬車處行來。
「卑職見過大人。」
吳爭冷冷問道:「你是何人?居何職?」
「回大人話,卑職吳江衛所百戶麾下小旗。」
「你家百戶呢?」
「回大人話,聽聞清軍再次回擊嘉定時,百戶就攜細軟跑了。」
吳爭眼中的冷意更盛。
「為何劫掠百姓?那二人可是你所殺?」
「呃……大人有所不知,卑職和手下兄弟已經一年多沒領餉銀了。」
吳爭心中輕輕嘆息一聲。
「沒領餉銀就能光天化日之下劫掠百姓,行兇殺人?」
「這……。」
吳爭厭惡地看了他一眼,喝道:「帶著你的兵,快滾。」
原本吳爭只是想驅走亂兵,這種事,如今屢見不鮮。
就算是告到當地官府,也沒什麼作用。
國都亡了,誰還有心思替苦主主持公道?
那小旗聞聽,稍作遲疑,神色再變,他湊上一步,低聲道:「大人,那邊車中確有不少寶貝……這樣,若大人不嫌棄,你我二一添作五,如何?」
吳爭是真吃了一驚,這人啊,還能無恥到這種程度。居然大庭廣眾,當著苦主和圍觀百姓,公然向自己行賄,行賄的還是贓物。
那小旗卻以為吳爭嫌少,於是愛昧地回頭向那丫環看了一眼,壓低聲音道:「大人可看見那奴婢,長得果真水靈,卑職願意將她讓給大人,以侍奉大人。」
吳爭心中怒意升起,厭憎地掃了小旗一眼,「本官最後給你一次機會,帶著你的手下,滾。」
可沒有想到,那一直表現溫順的小旗突然就翻了臉,他嘿嘿一聲冷笑,道:「咱敬你,是給你面子,大明都亡了,你真還以為自己還是大人?先不說你我各有分屬,你管不了咱。就說眼下,咱麾下十人,你不過三人,打起來,你可是只有吃虧的份。這樣,你現在離開,我不為難,真要撕破了臉,可沒你的好。」
這小旗有一點說對了,明朝軍隊分為屯田制和募兵制。
屯田制稱「軍戶」,世襲,編制為指揮使、衛指揮、千戶、百戶、總旗、小旗。
募兵制,如戚繼光的戚家軍、俞大猷的俞家軍,招募而來,不世襲,編制為總兵、參將、游擊、都司、守備、哨官、隊長、什長。
雙方不是一個系統,互不統屬。
吳爭聽了,怒極反笑,原本吳爭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現在,倒被一個區區小旗給威脅上了。
也在這時,吳爭心中一動,想在亂世中活下去,需要集結人在身邊,身邊人越多,越安全。
這十來個亂兵,衣著光鮮,但身上裝備齊全,看年齡也是有幾年軍齡的老兵。
這種兵,調教好了,打起仗來,那遠遠勝於新募的壯丁。
但面前這人卻留不得,留下他等於在士兵里埋下了離心的種子。
吳爭心裡笑了。
嘴上卻厲聲喝道:「本官說了,這是你最後一次機會。還不快滾!」
那小旗一驚,「噌噌噌」倒退三步,「嗆啷」一聲抽出腰刀,轉頭呼道:「兄弟們,抽刀。」
可喊歸喊,他倒沒真敢向吳爭揮刀。
但抽刀欲向上官,這就已經夠了。
他的麾下士兵聞聲卻沒有抽刀,反而是舉目四顧,世道亂了,但深植於心的上下尊卑還有著一定地約束力。
可吳爭卻沒有絲毫猶豫,他道:「敢在本官面前拔刀?二憨,殺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