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不能和女人講道理(2/2)
「好,你說得對,可如今的形勢,我無法向公主請婚,我爹逼我成親也不是沒有道理。杭州府的清軍越聚越多,估計開春之後,就會南下。吳家只有我一個男丁,我為國捐軀之前,總得為吳家續個香火吧?所以,我不能違抗爹的意願……這事恐怕辦不成,你還是轉告公主,就說我吳爭無福消受了。」
周思敏沉默地盯了吳爭好久,重重地一跺腳,轉身而去。
吳爭心中有些難受,不過並不覺得自己有什麼不對。
當斷則斷,如今這時局也不容自己為情所困。
現在,自己身邊只有兩個親人,為什麼要為旁人而去忤逆親人呢?誰知道,自己會不會在下一場戰鬥中死去?
在這幾個月里,如果能為吳家留個後,也算是完成了自己的義務。
想到此,吳爭坦然起來,那就明日去陳家吧!
有了決定,吳爭輕輕地吁了口氣,直起身來,準備回房歇息了。
走過九曲橋,便是小樓相連的廊道。
吳爭突然被一團竄出的黑影嚇了一跳。
「吳爭,你就想為吳家延續香火是吧?」
聽到聲音,戒備著的吳爭鬆了口氣,嗔怪道:「周思敏,你大半夜地不睡覺,究竟想做什麼?」
「回答我的話。」
「是。」吳爭沒好氣地應道。
「不是因為你看上了陳家姑娘?不是因為喜歡她?」
「自然不是。」吳爭想都沒想回答道,「要真是看上她,看在她的面子上,我也不會去陳家鬧這麼一出。」
「那就好。」
吳爭奇怪地問道:「什麼那就好?好什麼?」
「我給你生孩子!」
「啊?……呃!」吳爭有些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了。
「我說了,我幫你生孩子!」周思敏重複了一遍。
吳爭第二次聽到了同樣的話,自然不再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
「你沒發燒吧?」
「但我有個條件!」
「什麼條件?」
「我做偏室。正妻的名份,你得留著。」
偏室?吳爭是真懵了。
未娶妻先娶偏室?
明律不限制納妾,平民、富商只要你養得起,儘管納就是。
大明律只限制官員娶妻納妾,這還是朱元璋定下祖制,州府縣親官民,任內娶部民婦女為妻、妾者,杖八十。若監臨官,娶為事人妻妾及女為妻、妾者,杖一百。所涉彩禮皆沒入國庫。
就是說,官員也可無限納妾,但女方不能是所任之地的良家女子,監察官員也不能娶下屬的女子為妻妾,如果違反那就得打屁股,八十、一百杖下來,打死都有可能。
不過到了現在,恐怕早已名存實亡了。
吳爭懵得是,周思敏是崇禎國丈周奎的嫡孫女,也就是朱媺娖的嫡親舅表妹。
說難聽點,如果崇禎還活著,那遲早都是有封號、爵位的。
讓這麼個女子做自己偏室,那就有點令世人驚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