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八章 山賊比朝廷有錢(1/2)
沈致遠聽了,指著吳爭笑罵道:「這也太狠毒了吧。」
吳爭滿不在乎地翻著白眼道:「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人犯罪。你小子不懂。」
可眾人都沒有想到。
吳爭這招根本用不上。
因為山坳中來人了。
一個山賊被拖了進來。
「官……官爺,別殺我,小的是來傳信的。」
「傳什麼信?」
「小的替寨中軍師傳話,軍師說,如果官軍能保證不殺寨中兄弟,咱們……就降。」
吳爭左右看看,眾人都大笑了起來。
「回去告訴你家軍師,要他自己來和本官談。」
「可……可……。」那山賊支唔著,「官爺能保證……?」
「保證個屁,回去告訴你家軍師,如今本官為刀殂,他為魚肉。想要活命,讓他自己來向本官請降。」
小山賊狼狽地跑回去復命了。
陳勝笑道:「大人,看來兄弟們可以提早回衛所了。」
吳爭搖搖頭道:「派人回去,告訴趙史,向紹興八縣通傳,張貼布告,梁湖衛所已經剿滅劉老三,讓平崗山所有盜匪,三日之內向梁湖衛所請降,否則全部剿滅。」
「是。」
厲如海問道:「大人,那這麼俘虜該如何處置?」
吳爭道:「先押著吧,等山坳中的匪徒有了結果,一併處置。」
「屬下是想說,如果大人放了這些人,他們生活沒有著落,恐怕依舊會淪落成匪。」
吳爭想了想道:「那就從其中挑選體格強壯的,補充入各營,剩下的,押往吳莊,充作農戶,或者送往海邊打漁曬鹽。」
厲如海點點頭道:「這樣安排甚妥。」
這時,士兵進來稟報,土匪的軍師來了。
「罪人姜禮向吳大人請降。」
看著這個青衣中年人,吳爭也有好奇。
「看你模樣,不象是土匪,倒象讀書人。」
姜伯禮答道:「學生崇禎三年中的稟生。」
「呃……你好好一個讀書人,幹啥不好,為何落草從賊?」
崇禎三年,十五年前,能中稟生的,中舉希望很大。
十五年,只要不出意外,怎麼也能高中。
姜伯禮苦笑道:「大人,試問哪個願意從賊?還不是被逼無奈?」
「被逼?何人所逼?」
「還能有誰……官府唄。」姜伯禮看了吳爭一眼。
其中的含意,吳爭當然懂,此時的吳爭,就是代表著官府。
可吳爭不介意,「講講,所為何事?」
姜伯禮見吳爭不象是發怒的樣子,便開口道:「學生籍貫湖北德安府(今安陸)應山,家中雖說不是盈富之家,倒也不難度日。崇禎七年,同城富豪相中了我家的百畝水田,欲強行低價購買,家父自然不肯將祖產賤賣。此時正是宜興民變之時,不想富豪竟勾連州府官員,生生給學生家安了個通匪的罪名。」
說到此處,姜伯禮眼淚「噗噗」往下掉,「一夜之間,家破人亡,可憐我一家九口人,除了我在外遊歷,全都遭了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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