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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三百二十章 定都之爭(九)(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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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世間之大,無奇不有。

漢明朝定都之事,按理說,其實可選項很多,不管是應天府、順天府,還是松江府新城,皆可定都,而此事對民眾而言,皆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而朝堂之上,對於此事,也並不劍拔弩張,相反,甚至沒有一個人由此公然向皇帝進諫。

反對之聲,皆在暗暗醞釀。

究其根本,無非是利益二字。

一國都城,牽扯了多少利益,哪怕是已黃袍加身的吳爭,也算不清楚其中奧秘。

但有兩點吳爭是清楚的,一是都城必須定在沿海,因為那時未來數百年,外敵極有可能侵犯的方向,二是應天府、順天府水太混了,混到想乾淨就需要將一切推倒重來的地步。

所以吳爭的選項,就不多了。

……。

如果說宋安只是明里狠,那麼馬士英絕對是內里狠。

馬士英一到順天府,第一件事就是全城張貼懸賞告示。

懸賞啥呢?

以重金獎賞來激勵民眾出首、舉告在清軍入城後,城中有哪些人幫著清軍禍害自己同胞。

這告示沒錯啊,但凡收復失土,官府皆會如此處置,只究首惡,協眾不追,以此來迅速安定坊間人心。

民眾想過太平日子,那不得將那些禍國殃民之徒一一掃清,以可免日後被報復?

所以,這告示應該說並不出彩。

可問題出在兩個字上——重金。

之前官府貼懸賞告示,上面的重金是有數的,譬如賞銀五十兩、百兩,了不起的也就三、五百兩,不會再高了。

可馬士英不是這樣,他是真花重金,但凡舉報有效,賞金為查抄家產之後,贓款的百中取三,而且還特意加了一句,若最後賞銀不足百兩者,官府補齊。

這就非常恐怖了,百中取三很好理解,一百兩能得三兩唄,也沒什麼可羨慕的,也不足以讓民眾削尖了腦袋去出首、舉告的。

可話反過來了,但凡敢於當漢奸的,哪個不是肥頭大耳、家財萬貫的,否則,清廷也看不上他們呀,所以,但凡查實一家,抄沒個百八十萬兩的,幾乎是輕鬆尋常之事。

要知道,這是兩朝京都,當年闖王入城,短短几天,從官宦府中查抄出數千萬兩白銀,那麼,舉告者的賞金,能達到多少,怕是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地步。

所以,馬士英這道懸賞告示,可謂令人細思極恐啊。

最重要的是,馬士英隨機從舉告者中,取了一份,迅速查抄其宅,最後抄出金銀合計五十多萬兩,而後,馬士英大張旗鼓地,在眾目睽睽之下,將一萬多兩賞金如數獎給舉告者,那可是白花花的兩車銀子啊!

短短三天時間,招撫司衙門裡遞入的狀紙,已經堆積如山。

……。

「馬大人……你究竟何意?」宋安本不想摻,本來他就是奉旨協助馬士英來的,可眼見如今順天府這種情況,宋安都不下去了。

宋安指著這滿屋的供狀,皺眉道,「馬大人,你我北上時,陛下就一再交待,此時正是二次北伐之機,不可使得北方民亂……馬大人如此大動干戈,是會激起民憤的!」

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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