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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現在是一個男音在唱,比起溫柔更多了份旅行時的放蕩不羈和揮霍瀟灑,卻意外地不讓人覺得突兀,秦救慢慢靠近岔路口,看到一排穿著短裙的小女生正靠著牆舉著手機正興沖沖地拍著,秦救把頭側過去,第一眼就看到了一截短短的馬尾。

那馬尾正隨著主人的動作淺淺地晃著,像一個逗貓棒,有一下沒一下地撓著秦救的心。

秦救這時候很想上前一步,往這人面前的吉他包里扔下十塊錢,在對方看過來的一瞬間朝他笑一下,然後說:「嘿,又見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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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予聲喜歡音樂,尤其喜歡民謠,但是光看氣質,他倒是更像個玩搖滾的。

野,就是野。

他從小父母就不怎麼管他,他爸媽都野,最大的本事就是罵人,他爸是明朝暗諷系的,他媽就是輸出靠吼系的,簡直就是天作之合。

對於他喜歡民謠的事兒,父母都覺得挺稀罕,因為杜予聲也是個野的,從小到大就是孩子王,打過的架比吃過的飯都多,脾氣說好可以說差也可以,典型的朋友之間怎麼鬧都行,但咱倆要是不熟,你多看我一眼我就抽你。

當然不打婦女兒童,老弱病殘,專挑看上去結實的爺們打。

所以他喜歡民謠這事兒爹媽還挺高興,至少彈琴也是一門技術,比打架惹事兒總好些,還給他買了把吉他,這麼算一算,一年還省下不少醫藥費和賠償費。

簡直奈斯。

他喜歡的歌有很多,這首《旅行的意義》不能算最喜歡的,但是算是在他歌單里待得時間最久的,他從十二歲開始就天南海北地亂跑,每到一個新地方就把這首歌放出來聽一聽唱一唱,但是怎麼唱都唱不出陳綺貞那種溫柔乾淨的意境,怎麼唱都透著一股野味兒。

後來三胖子告訴他,人家那叫少女旅行,他那頂多叫瘋狗亂跑。

杜予聲覺得很有道理,於是他一隻瘋狗手裡操著棍子就追著三胖子跑了三里地,還故意不追上。

但是這首歌對他來說意義還挺特別,每次唱過去走過的地方就宛如走馬觀花般從腦海里閃過。

既然今天剛到上海,就唱一首預預熱,他整理好宿舍後就背著包出了校門,一眼就相中了這個地下通道,他一不做二不休,掏出吉他放下吉他包就開始賣唱乞討。

這是他一直以來的賺錢方式。

除了音色低沉好聽,歌聲清朗自然之外,長相絕對是他吸引聽眾的重要原因之一。

他從長相就是那種很扎眼的類型,而且不生氣的時候總是一張笑臉,按他高中女同學的話說就是一位明朗少年郎,配上騷包的馬尾,簡直不要太奪目。

所以他剛開始撥吉他的時候,就有女孩子停下來對著他拍照了,唱歌的時候更是圍了一圈姑娘,像是在開地下演唱會一般。

不過他自己正沉浸在音樂里,不知道除了面前一群毫不矜持一邊拍照還一邊衝著他尖叫的小姑娘之外,還有一個和自己一樣的大老爺們正對著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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